很多通过结婚获得绿卡的申请人都会担心离婚后是否不再符合公民资格。在很多情况下,不需要担心这一点。
关键是你的婚姻必须使真实的,意味着你们真的想要共同生活——而不是假结婚为了获得绿卡。移民官通常会注意婚姻欺诈。你的离婚则不会令移民局断定你当初是假结婚。在入籍面谈时,移民局官员会问一些问题以确认这一点。移民官可能不会在那一天决定是否给你公民身份,但是会要求你提交额外的文件以证明你的婚姻是真实的。
根据你的情况,你可能度过了两年的“有条件居住”,然后不得不提交真实仍在延续的婚姻的证明(与I-751表格一起)才能获得绿卡。如果确实是这样,移民局会特别查看覆盖你所递交的I-751表格的时段的证明文件。
例如,你可能会想要提交之前提交过的文件,关于那段时间,例如联名租赁或贷款,银行联名账户或信用卡账单的副本等等。如果你和你的丈夫在离婚前参加了夫妻咨询服务,来自治疗师的证词会证明你曾试图挽救这段婚姻。如果你有移民局不知道的孩子,他们的出生证明也是你婚姻真实性的很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