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你的岳母在申请公民时符合“适当考虑”的条件。根据移民局的规定,移民官在面谈中选择问题、组织措辞和评估答案时,需要“适当考虑”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年龄、在美居住时长、可用机会和学习知识的努力程度,以及其他对申请人的知识面和了解做出评估有关的因素。
这不意味着公民考官会忽略英语或公民考试。你的岳母还是需要通过考试。(前提是她确实不符合豁免资格)
但是考官会尽量使问题简单以便申请者通过。例如,当要求书写一个句子时,申请人应当被要求写一个简单、容易的句子,考官应当检查其拼写或标点的错误,确保其不影响他人的阅读和理解。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的岳母的年纪和教育程度,应当值得移民官作出“适当考虑”。
然而,你没有说的是,她为了准备考试做出了多大的努力。你应该去当地的成人学校看看是否有她能参加的ESL或公民考试课程,如果可能的话——至少能向移民局证明她努力过。(如果没有合适的课程,做个记录证明当地没有类似机会)
下一步就是准备一封信件,帮你的岳母解释她符合移民局规定的情况,并要求在考试中做出“适当考虑”。
这封信非常重要——移民局官员不会自动做出“适当考虑”。(事实上,有时候即使应当这样做他们也不会做——在这一点上该机构众所周知的前后不一)你或律师可以准备这封信,向你的岳母解释并让她签名。这封信应当与N-400入籍申请表格一同提交,并在面谈时携带副本。如果她已经提交了N-400表格,那就直接带到面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