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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居住海外的美国公民配偶可快速入籍?
时间:2013-11-07 16:00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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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今,不少美国人在海外拥有自己的事业,配偶子女往往也跟随前往,一家人暂时定居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等地。虽然一家人能享受家庭团聚之乐了,但如果配偶是绿卡身份,问题就来了:
    经常住在海外,不能满足三年的连续居住的要求,无法入籍美国;另一方面,持绿卡不能定居美国,面临绿卡可能被没收的问题,如何才能保有呢?每年跑几趟才能确保绿卡无虞呢?会不会跑来跑去一个不小心还是被没收?或者干脆放弃绿卡,等以后搬回美国再依配偶重新申请呢?
    其实,上述这些方法都存在一些问题,但鉴于每个家庭情况都不同,这里就不一一分析了。USLawChina这次要讲的是,如果公民满足一定条件,配偶完全可以无需满足“在美国连续居住3年,实际住满1年半”的规定,就可以直接申请入籍美国了,而且可在海外按指纹,面谈宣誓往往安排在同一天,比普通入籍快很多!一旦获得公民身份,就不用担心海外居住问题。
    哪些公民的配偶才能享有这种快速入籍美国的好处呢?需满足的两个最基本条件是:
    1. 配偶是美国公民,且定期驻海外工作,受雇于:
    (1). 美国的政府机构;
    (2). 美国的研究机构;
    (3). 发展美国外贸和商务的美国公司,外派到海外;
    (4). 美国签署条约加入的公共国际组织, 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或
    (5). 经美国的宗教组织派往海外的传教士
    一般情况下,受雇于美国公司、派往海外工作的情况最为常见。
    2. 本人拥有绿卡
    如果申请人刚刚和美国公民结婚,拿到的是临时(条件式)绿卡,也可以申请快速入籍吗?针对这个问题,移民局曾发布一份专门的备忘录,指出:条件式永久居民(CPR)满足“海外公民配偶”快速入籍条件的话,也是可以入籍的;而且,如果是在临时绿卡满两年的前90天内申请入籍,还无需提交I-751去除条件式身份(Removal of the Conditions)申请。不过,这类申请就必须花不少功夫在证明婚姻关系的真实性上了。但无论如何,允许条件式永久居民申请快速入籍,且可免去I-751申请的手续,已经是大大有利于刚刚结婚、拿绿卡的外籍配偶们了,为她/他们的入籍敞开了方便之门。

 

( 编辑: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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