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免签证计划(the visa waiver program)的成员国公民,我通过免签证计划进入
美国。进入美国后与一个美国公民结婚了,但是因为我无法支付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的申请费用而在美国逾期逗留了10个月。这种情况下,我在递交了身份调整申请后需要递交I-601豁免申请吗?
答:你不需要递交I-601豁免申请来调整身份,但是这也与你当地的移民局相关规定有关。
一些地方的移民局的免签证计划将逾期逗留视为与其他情况下的逾期逗留一样,允许其进行身份调整申请。而另一些地方移民局(如圣地亚哥)认为免签证计划下的逾期逗留是不允许申请身份调整的。
一般来说,大部分的地方移民局都是接受免签证计划下的身份调整申请的,但是你仍需要向当地移民局或专业人士咨询来保证你是否可以进行身份调整申请。
(台湾地区属于免签证计划下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