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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生贷款
时间:2013-12-19 13:27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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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高等教育以国家投资为主,公立大学经费来源一半以上依赖政府的财政性拨款;相对于公立大学,政府对私立大学较少干预,私立学校的经费由学校自行筹措。近几年来,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州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补助一再削减,因此营运经费的筹措成为公私立大学的重要工作之一,公私立大学在经费的来源管道与资金筹措方法上大致雷同,诸如政府拨款、私人捐赠、增收学费、对外招收留学生以及利用科研专利等,唯公私立大学在各项经费筹措方式上所佔比例不同,私立大学从非政府管道筹措的经费约占75%以上,其中学费约占50%。
    依美国宪法规定,美国的高等教育权限属各州政府所有,美国国会可参与教育经费的预算,但不能直接管理教育。因此各州的教育政策与施行方式均不相同,但助学措施主要来自联邦政府,其次才是州政府及各学区。
    (一)  联邦政府
    (1)    就学贷款(loan)

    美国中央学生贷款的主要项目包括:联邦帕金斯贷款方案(The Federal Perkins Loan)、联邦斯泰福贷款(The Federal Stafford Loan)、联邦大学生家长贷款(The Federal Parent Loan for Students, PLUS)、联邦学生补充贷款计画(The Federal Subsidized Stafford Loan)、联邦直接贷款(The Federal Direct Stafford Loan)等。
    1.  联邦斯泰福贷款
    美国最主要的助学贷款方式,贷款条件较为宽松,每年所贷出总金额占美国全国教育贷款总金额的80%以上。资助对象主要是经济资助需要的学生,以帮助他们扩大升学机会。
    此项贷款由商业银行提供资金借贷,联邦政府为学生提供担保,表面上看来,助学贷款由政府担保,但实质上,却是由贷款大学生之间的相互担保基金作为担保,因为斯泰福贷款中规定,受补贴贷款获得者需缴纳占贷款本金的5%的开办费和3%的保险费;未受补贴贷款的获得者需缴纳的上述两项费用为其本金的6%。这些钱在支付给受贷者的每一次款额上按上述百分比扣除。
    贷款总额方面大学期间不超过2.3万美元;研究生与大学生期间合计不超过6.55万美元。贷学金偿还分为政府贴息和不贴息两种,唯考虑到此阶段的学生基本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低,1994年政府规定利率不得超过8.5%。并给予在校期间以及宽限期间(毕业后的前6个月)利率优惠。学生在毕业或辍学后六到九个月即需开始还款,每月至少还50美元,十年内还清,可延缓3年还款。还款过程中,如无拖欠纪录,能够以学校服务方式抵偿,金额最高可达5000美元。
    2.  联邦帕金斯贷款
    联邦帕金斯贷款计划(原名:国防贷学金),由《国防教育法》设立,1980年代起改为现名。该计划的目标是为了国家利益,资助贫困学生,以造就国家所需人才。由美国教育部直接提供贷款,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状况贫困的学生。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利息由政府支付,还款期间的年利率仅为5%,贷款金额最高为每年3000美元,总贷款额大学部不超过15000美元,研究生不超过30000美元,偿还期最长为10年,并限制在一定期限内分次还清。但借贷的学生毕业后,如参军服役、到特定的公立中小学任教,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还贷款金额。
    3.  联邦大学生家长贷款
    由政府担保资助,不需经济情况证明,但需进行信用检查。有子女在大学学习、并有良好信贷纪录的家长,即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借贷。依规定利率不超过9%,低于普通商业贷款利率。该计画的贷款额度目前无具体规定,其年最高贷款额为:教育费用减去其子女得到的任何资助款额之差。本金与利息于接受贷款六十日内即可偿还,为期五至十年,每月至少还50美金。
    4.  联邦斯泰福学生补助贷款
    与大学生家长贷款相类似,申请程序与联邦斯泰福贷款大致相同,但学校可以不一定需要为学生申请贷款作为证明。该计划的贷款总额分别为2.3万美元(大学部)和7.3万美元(研究生与大学阶段之总和)。申请时必须缴纳5%的手续费和3%的保险费。
    5.  联邦斯泰福直接贷款
    1994年7月开始实施,其相关规定与前述之联邦斯泰福贷款类似,由美国教育部直接提供贷款。借贷学生毕业后直接将还款交还联邦教育部,属于弹性还款,但每月至少还50美金,归还期限为十年。
    (2) 奖学金(scholarships)
    美国联邦的经费补助体系中,有三大主要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师范生的奖学金计划:
    1.罗伯特伯德荣誉奖学金计划(Robert C. Byrd Honors Scholarship Program)奖励学业优秀且有发展前途的优秀生。
    2.全国科学奖学金计划(National Science Scholars Program, NSSP),奖励具有潜力且在物理、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数学、工程等领域有杰出表现的中学生,鼓励他们继续在大学专攻这些专业。
    3.保尔、道格拉斯教师奖学金计划(Paul Douglas Teacher Scholarship Program),获奖者必须是所在班级中的前十名且在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并获一年奖学金者,在教师岗位上服务两年。这些奖学金计划共同的主要条件为学业成绩优秀者,而不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基准。
    (3) 助学金(grant)
    美国联邦现有的主要助学金计划包括:联邦佩尔助学金计划、联邦教育机会补充助学金计划、联邦工读计划以及全国暨社区服务信託法案,兹简述如下:
    1.  联邦佩尔助学金计划
    联邦佩尔助学金由《高等教育法的1972年修正案》中所成立,是美国目前最重要的助学金项目,主要针对最低收入家庭学生而来,目的在促进教育机会均等。该计画有三项特点:第一、只有最穷困的学生才能获得此项助学金,即学生家庭年收入低于(包括)45,000美元即可申请。第二、只解决部分经济困难而不是全部学费。第三、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直接从联邦政府获得此项助学金,与就读学校无关。
    2.  联邦教育机会补充助学金计划
    依《1965年高等教育法》设立,资助特别困难的大学生。与佩尔助学金不同的是,联邦教育部只是酌情提供,而不能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获得。
    3.  联邦工读计划
    根据1964年所颁布的《经济机会法》,1965年高等教育法颁佈后转由教育部管理,政府资助经费也大为增加。提供需要经济帮助的大学部学生和研究生校园工作和校外社区服务工作的机会,且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美国最低工资标准。
    4.  全国暨社区服务信託法案
    该计画由前总统柯林顿于1993年推出,目的在鼓励学生参加社会服务,经由获得报酬,克服经济困难。学生在四年中参加1700小时社区服务,获得4725美元的工资以及至少7400元的生活及其他津贴(赵志扬、王介廷,田壬志,2002)。
    (二) 州政府
    以加州和麻州为例
    (1)  麻州(Massachusetts)
    根据麻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学生经费援助办公室指出,该州提供四类大学生的经费补助方案,包括贷款(loan)、奖学金(scholarships)、助学金(grants)以及学费减免(tuition waivers)。
    1.  贷款
    麻州採无息贷款,目的在协助有需要的麻州学生在就读高等教育时所需的费用。此贷款可在毕业之后偿还用10年时间来偿还,其申请资格为麻州当地居民、非毕业班学生、在麻州住满一年以上、美国公民、每学期要修习12个学分。贷款金额每学年从1,000到4,000美元,每位学生终身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美元。
    2.  奖学金
    奖学金通常是属于私人捐赠,以捐赠者或纪念事项的命名,例如:John and Abigail Adams Scholarship。奖学金发放均有特定对象,如幼儿教育工作者奖学金(Early Children Educators Scholarship),即是针对已在幼儿园或托儿所等的学前教育机构任职,且又重返学校学习的教师,该奖学金由州议会提供,鼓励年轻人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3.  助学金
    麻州助学金包含九种形式,大部分属于州政府指定,譬如:公共服务助学金、教师培训助学金等,这些助学金助要资助特定人选,如:师资培育的学生,或者以社会服务来偿还。
    4.  学费减免
    对于麻州以外的美国学生,必须要交等同于非永久居留居民的学费,通常是比当地本州学生高出三倍,因此提供学费减免对学生帮助很大。   
对象包括研究生、就读高科技学生与实习生,甚至有来自华盛顿中心的学费减免措施,另外也有专门针对师资培育生所给予的学费减免。
    (2) 加州(California)
    加州约有九种助学措施,大学部学生与研究生都可申请,包括州政府的助学金、联邦政府的佩尔助学金(Federal Pell Grant Program)、联邦的学生贷款(Federal Student Loan)、联邦与州政府的工读金(The Federal and State Work Study Programs),以及根据各个学校所提供的助学方案等。
    以下谨就该州所提供主要五种大学生经费补助方案,如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及混合资助模式加以介绍。
    1.  贷款
    助学贷款方面包括准备担任教师贷款(Assumption Program of Loans for Education, APLE),此贷款主要是提供给将来有意从事幼稚园到中小学的教师们,最高可以领到19,000美元。
    2.  奖学金
    加州各奖学金非常多元,主要是提供给表现特殊表现的学生,补助在给经济困难者的费用,以私人捐款为主。其中一项“加州学生入学机会奖学金”,主要针对高中阶段学生,鼓励他们去了解未来上大学的可能,可是说上大学前的资助。
    3.  助学金
    加州最主要的助学金(Cal Grant),可分为四种:Cal Grant A、B、C和T。其中以Cal Grant B占大多数,以下分述之:
    Cal grant A是提供学杂费方面的助学金,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学生,金额依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学业成绩的表现而区分。
     Cal Grant B是提供生活费以及学杂费的助学金,主要给身心残障或者是低收入的家庭,金额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学业成绩的表现而区分。与前述的A方案最大不同即是在于B方案助学金多了生活费补助。
     Cal Grant C则是提供学杂费、书费以及职业培训费用的助学金,也是提供给家里为中低收入的学生。
     Cal Grant T则是提供给中低收入的学生,只要在加州任何一所註册的学校中,学习师资培育课程,就可以申请学杂费的补助。唯请领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后履行至少一年到学区不利学校教书的义务。
    另外,加州为鼓励更多人到中小学教书,设立加州师培助学金(Cal Grant Teaching Credential Program, TCP),特别提供已获得大学文凭,并且在加州州内中小学教师培育机构的学校中修习教师学程的学生。
     4.  工读金
    工读金包含州工读金(State Work-Study Programs)以及实习老师工读金(Teacher Intern Program)两种。前者以23所大学院校学生为主,后者主要提供实习教师及在中小学担任导师或专任老师。
     5.  混合资助模式
    加州政府为了确保最困难的学生可以获得最多元的补助,并确保上述经费补助的最高效益,而採取了混合资助模式的“资助包裹(Financial Aid Package)”办法。换言之,是将所有提供给学生的资助,包括联邦政府、非联邦政府所设立的,如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校园工读等混合成一个包裹,以便协同帮助学生解决求学困难。主要目的在于让大学规范上述经费的合理配置,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与其困难程度相称的经济资助。
 

( 编辑: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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