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假结婚行为,
美国政府在1986年通过了《移民婚姻欺诈修正案》(IFMA),该法在1990年和1994年经过两次修正,其主要宗旨是保护受困于虐待性婚姻的配偶,并制止使婚姻归于无效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在当时呈上升趋势的婚姻欺诈手段。
《移民婚姻欺诈修正案》规定了适用于跨国婚姻中非公民一方完全取得美国国籍的诸多规则。其中一条便是婚姻须至少保持两年,而在这两年之内,非居民一方将被视为 “附条件”的外籍居民。两年期满之后,当事夫妻必须申请移除上述身份,而移民局(INS)将为此进行一次全面的访谈及调查,以确定这段婚姻是否为善意或属 于假结婚。美国移民局(USCIS)将通过个人问卷调查,以及要求夫妻提供两年间共同生活证据等方式,以确认婚姻的合法性。指控假结婚的另一种常见方式, 是由前配偶、家庭成员或第三方向当局举报该婚姻属于欺诈。
对于为移民目的而假结婚的惩罚
婚姻欺诈属于严重的罪行,一旦被指控有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终生;由于该罪可能被认定为联邦犯罪,因此万一被指控婚姻欺诈,立即寻求律师的法律意见是唯一可靠的做法。
可能面临的处罚
•永久驱逐并终身不得成为美国公民
•永远地丧失在美国的一切利益
•婚姻宣告无效
对于移民目的而假结婚的量刑
在确定某段婚姻是否属于欺诈时,主审法官会考察大量属于“灰色地带”的证据,例如第三方的证词,而该第三方可能与本案判决有利害关系,也可能没有;还包括被告对于个人调查问卷的回答,这些回答可能会被认作是欺诈的暗示,但也可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