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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中国人或美籍华人怎样委托国内亲朋处理房产
时间:2013-10-21 16:59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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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在美中国人以及美籍华人希望卖出或转让自己在中国的房产。很多朋友因为分身乏术,不能亲自回国处理,因此想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要在中国过户,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证方可有效。毕竟随着房价高涨,在处理像房产这种标的很高的商品时,无论是潜在的买房者还是国内的房产注册机关都对此十分慎重。因此只有经过公证/认证的委托书才会被采纳。
    在美中国人(包括绿卡持有者)与美籍华人办理委托书公证/认证的过程有所不同,我们将为大家分别介绍:
    在美中国人:
    在美中国人需要前往所在领区的中国驻美使领馆办理委托书公证。办理时须注意:
    1.本人亲自前往。房产证登记为二人以上共有的,应当由所有产权人共同办理;不能到场的应有书面意见书;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委托书应由当地公证员进行公证,再申请州务卿认证,最后由中国驻美使领馆进行认证;
    2.无需预约;
    3.不接受邮寄申请;
    4.普通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每份20美元;加急办理需2-3个工作日,每份加收20美元;特急办理当天取证,加收30美元;
    5.接受现金支票( 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MasterCard或Visa Card信用卡,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
    6.转让未成年人房产应保证确实为了其利益;
    7.转让房产但没有房产证的,可先办理委托他人领取房产证的公证;
    8.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当事人可向美国公证员( Notary Public )申办公证,再按认证程序办理认证。
    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为:
    1.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不可提前签字,须在领事官员前签字或捺指印;
    2.委托书;(范例请点这里)
    3.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有效的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绿卡、工卡、I-20表等);
    5.涉及房产转让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美籍华人:
    美籍华人需要委托国内亲朋代为处理房产的,须首先在当地由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委托书公证,再送达州务卿进行认证(部分州需要首先交由County Clerk认证),最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认证。认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而不用亲自前往。办理时间和收费与上文办理公证相同。在使馆办理认证时须提交:
    1.《公证、认证申请表》(G1)一份;申请表必须由当事人填写,并提供当事人而非代办人信息。
    2.申请人护照复印件(复印带照片的资料页、曾办理过延期加注的延期页)。
    3.经州务卿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文件复印公证员、认证官员签署及盖章页,且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房屋产权证等。
    总结
    办理委托书时,申请人如果为单身,还可考虑同时办理单身证明的公证/认证。因为婚姻状况会涉及到申请人是否有权单独处置房产的问题,办理单身证明可以消除房屋登记机关这方面的顾虑。如果申请人已婚,则要视具体情况而论。一般情况下是以房产证为准。如果房产证显示的拥有者与实际拥有者的人数不符,比如房产证表明一方拥有而实际为夫妻二人拥有,或房产证为二人拥有但实际因为离婚等原因转为一人拥有,我们则建议您亲自回国或咨询专业律师办理。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一旦授权成功,被授权人将获得代为处置房产的权利。因此申请人需要选择一位有处理能力,值得信赖的亲朋作为被授权人。一旦交易完成,申请人可以于中国相关网站查询实际交易额等交易细节。
( 编辑: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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