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 简体版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Home> 移民美国> 移民法规> 法规详解> > 正文
4步教你申请劳工证
时间:2013-12-16 17:27 来源:美国资讯网
字号:【
   
 
    所谓劳工证,其完整的名称是“外国人工作证明”,是劳工部给移民局的一种证明,证明如果该申请人在美国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因此夺走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如果劳工证获得批准,雇主则可向移民局提出职业移民的申请,移民签证申请面谈通过后移民即签发移民签证。
    劳工证 - 基本简介
    美国政府为了保护其国内的劳工市场,不会因为移民受冲击,在移民法中制定了部分移民需要申请劳工证的有关规定。劳工证又称劳工卡,正式名称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劳工证的设立,主要针对职业移民中的第二类和第三类人士的移民申请。
    除了第一类优先以外,美国职业移民申请人,必须首先在美国找到雇主,然后雇主为他向所在州的劳工部申请劳工卡,并同时申请H-IB工作签证。在劳工卡获得批准后,其雇主再为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民签证。
    劳工证 - 基本规定
    美国职业移民分为五类优先。在这五类优先中,以下优先不必申请劳工证,可以直接申请职业移民:
    1、第一优先,其中包括:(A)特殊人才,(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C)跨国公司经理;
    2、第二优先中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人;
    3、第三优先,即特殊移民,包括宗教人士等;
    4、第五优先,即百万美元投资移民。
    除此之外,以下优先必须申请劳工证,才能进而申请移民:
    1、第二优先,即具有硕士学位但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者;
    2、第三优先,其中包括:(A)学士学位,(B)两年经验的技术劳工,(C)非技术劳工;
    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12CA(5)LA款,劳工部在审批每一件劳工证申请时都必须认定:
    1、在提出劳工证申请时,没有合格的(QUALITIED)美国工人存在、愿意并且能够(AVAILABLE, WILLING AND ABLE)从事雇主为外国申请人提供的工作;
    2、雇佣该外国申请人不会对从事类似工作的美国劳工的工资和工资条件造成负面影响。
    为此,雇主在提出劳工证申请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首先,雇主支付外籍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美国同事。不仅工资不能低,劳保、休假等福利也必须一致。
    2、雇主在提出申请前,必须表明愿意雇佣符合条件的美国工人(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因此,雇主要证明确有工资空缺,并会招以符合条件的美国工人。这就意味着如果劳工证的外籍受益人为公司的投资者或者是公司老板的亲属,或者对公司的决策具有影响力,其劳工证的申请一般都无法得到批准,因为劳工部不相信雇主会舍其而雇佣毫不相干的美国人。
    申请劳工证的其他条件还包括:
    3、所提供的工作地点在美国。这意味着提出申请的雇主应有一处美国的工作地点供求职者联络。然而,外籍受雇人员并不非得在美国境内上班。有案例表明,即便外籍工作人员在美国境外的工作时间高达百分之六十,其申请依然可以得到批准。
    4、工作必须是全日制的。
    一般说来,全日工作意味着每周不低于三十五小时。然而,每周工作超过四十小时则会被视为额外的条件或不适当的工作条件,因为超时工作会对美国的工人工作条件造成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合同工不能视为全日工作。相比之下,即令支付的工资是已佣金形式支付,如果雇主能够保证支付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同类工资的普通工资,这类工资也被视为全日工资。
    一个工资能不能算作全日工作往往视具体工资及其雇主的条件而定。对于已经在同一公司半工上班的人来说,雇主应说明工资职责发生变化,现在需要全日制的工作人员。
    5、工作必须是长期的。这意味着雇主在提出申请时,无意在未来特定的日子解聘受益人。同时,所提供的工资也非季节性、间隔性。
( 编辑:Jane)
    美闻网---美国生活资讯门户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2012-2014美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