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费用及收费
(i)移民局费用。提交给移民局的移民福利请求必须包括规定的费用。这些费用与福利、裁定和请求类型有关,并不仅仅由下列表格决定。
(H)申请替换/第一个非移民出入境证明文件(I-102表格)。递交申请出入境记录(I-94表格)的呈请或机组成员的落地许可(I-95表格),替换以及丢失、残缺或损坏的表格:330美元。
(I)非移民劳工呈请(I-129表格):325美元。
(J)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CNMI)非移民过渡工人呈请(I-129CW表格)。一个雇主为一个或多个受益人呈请:325美元,加CNMI教育基金费用(不可豁免):每个受益人每年150美元。
(K)外籍未婚夫(妻)呈请(I-129F表格)。呈请将非移民分类为未婚夫或未婚妻:340美元;K-3配偶不需要费用,是美国公民根据外籍亲属呈请递交的移民呈请的受益人。
(L)外籍亲属呈请(I-130表格)。呈请将身份归为外籍亲属以获得移民签证:420美元。
(M)申请旅行文件(I-131表格):
(1)年满16岁的成年人的难民旅行文件:135美元;
(2)未满16岁的儿童的难民旅行文件:105美元;
(3)提前假释和其他旅行文件:360美元;
(4)与等待结果的或正在递交的注册永久居留或更改身份(I-485表格)申请一同在2007年7月30日之后提交的申请,如果其他申请提交了费用,则该申请不需要费用。
(N)外籍工人的移民呈请(I-140表格):58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