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费用及收费
(i)移民局费用。提交给移民局的移民福利请求必须包括规定的费用。这些费用与福利、裁定和请求类型有关,并不仅仅由下列表格决定。
(O)申请提前许可返回不放弃的居所(I-191表格):585美元。
(P)申请提前许可非移民入境(I-192表格):585美元。
(Q)申请签证和/或护照豁免:585美元。
(R)申请被驱逐或注销之后再次进入美国的许可(I-212表格):585美元。
(S)上诉或诉讼请求通知(I-290B表格)。根据移民法以任何形式上诉不归移民上诉委员会管辖的案件:630美元。上诉一个或多个受益人的福利请求的否决的费用与之相同。对在伊拉克和阿富汗为美国工作的伊拉克和阿富汗人的特殊移民签证呈请的否决进行上诉或诉讼请求不需要费用。
(T)美亚裔人、寡妇(鳏夫)或特殊移民呈请(I-360表格):405美元。下列请求可免除费用:
(1)寻求列为美亚裔人的呈请;
(2)被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殴打或虐待的其配偶、父母或儿童的自我呈请;
(3)青少年特殊移民;或
(4)伊拉克或阿富汗国民,为美国或代表美国在伊拉克或阿富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