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费用及收费
(i)移民局费用。提交给移民局的移民福利请求必须包括规定的费用。这些费用与福利、裁定和请求类型有关,并不仅仅由下列表格决定。
(HH)申请工作许可(I-765表格):380美元。2007年7月30日及以后,与等待或正在递交的登记永久居住或身份调整(I-485表格)申请一同递交的申请,如果其他申请已经付费,则该申请无需费用。
(II)呈请将公约被收养人分类为直系亲属(I-800表格)
(1)基于已经获批的I-800A表格(申请决定是否适合从公约国家收养儿童)并在其批准期第一次递交的I-800表格无需费用。
(2)如果在批准期,为不同的儿童递交了多个I-800表格,第二次和接下来的每个呈请需要交费720美元。
(3)然而,如果儿童是之前收养的兄弟姐妹,只需要缴纳一次720美元,不管接下来提交的移民福利。
(JJ)申请决定是否适合从公约国家收养儿童(I-800A表格):720美元。
(KK)请求对于获批的I-800A申请的行动(I-800A表格,附件3)。如果I-800表格还没有基于获批的I-800A表格递交,无需费用,附件3的提交是为了获得第一次I-800A获准的延期:360美元。
(LL)申请家庭团聚福利(I-817表格)。申请根据家庭团聚计划的自愿离境:435美元。
(MM)申请临时保护身份(I-821表格)。第一次申请:50美元。这50美元不可用于再次登记。
(NN)申请获准申请或呈请的行动(I-824表格):40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