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向移民局递交的就业移民福利请求,递交请求的人可以要求15天的处理时间。
(1)递交额外处理请求。请求额外处理必须递交移民局规定的表格,包括请求费用,提交至表格说明中提到的具体地址。
(2)15天期限。15天的处理期限开始于移民局收到带有合格就业移民福利请求的额外处理请求的那天。
(i)如果移民局不能就额外处理请求作出决定,将退还费用但是继续处理该案件。
(ii)如果移民局对福利请求开展欺诈或错误调查,可能会保留额外处理费用,并且不会在15天内得出结论,也不会通知递交请求的人。
(3)符合额外处理资格的请求
(i)移民局将指定符合额外处理资格的职业移民福利请求分类
(ii)移民局将通过官方网站(www.uscis.gov)宣布对额外处理请求的要求,其可用的起止时间以及任何适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