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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旧迎新 奥巴马悄悄送大礼 H1B签证申请绿卡留美将不设限
时间:2016-01-02 05:23 来源:美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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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闻网Byron综合报道 奥巴马政府在2015年的最后一天悄悄地公布一项法规提案,为外国劳工解除约束,让他们完成所有申请绿卡的程序前,不必受限协助他们取得签证和工作许可的是同一雇主,只要在相同或相似领域工作,这些申请者就可以无限期地留在美国。根据目前绿卡申请积压情况,估计约有10万人可因此受惠。
新法规可让目前持H-1B签证待在美国、已申请但还未拿到绿卡的约10万人,得以无限期地留在美国。美国国土安全部说,此修正提案是执行十余年前通过与“美国21世纪竞争法案”相关的两项法案,旨在“厘清改进存在已久的政策”,该提案将在60天内广纳民意。
此法规一旦实施,绿卡申请者不必再担心取得绿卡前辞掉工作就得返国。H1-B持有人将因此无限制次数地申请三年签证的延期,直到绿卡申请获准或驳回为止。
新提案有H类工作签证失业后最多有60天“宽限期”的规定,同样L类(跨国公司员工或管理者)签证也将拥有这项利好。这就意味着“好不容易雇主愿意支持申请、移民局抽签抽中拿了H-1B工作签证,一失业身份就没了”的窘境即将成为历史。
H-1B工作签证属于非移民类签证,但是走职业移民道路的外籍人士常常要经过这一步骤。因此,对于计划先拿国际学生的“选择实践训练”(OPT)找工作、再拿到H1B工作签证、之后申请绿卡的留学生们来说,这是一个大好消息。拥有H-1B期间一旦因为公司倒闭、解雇而“失业”,就可以利用最多60天的宽限期寻找新的工作。对于一些初入职场的前国际学生来说,关于持续OPT还是申请H-1B乃至选择工作机会的权衡也加入了新的因素。因为以前OPT有30天宽限期、H-1B没有宽限期的时候,许多人对于看上去“不太稳”的工作宁可放弃也不愿尝试,现在这种情况会得到缓解。不过,广大留学生应当注意到,细则规定处于“宽限期”的外籍人士是不可以工作的,也就是找到新工作申请新的签证后“宽限期”立刻停止;同时,宽限期只能使用一次,也即第二次“失业”后就没有这个缓冲时段了。
新提案里关于绿卡申请的许多规定都能增加职业移民的灵活性。比如I-485身份调整表格增加补充表格J表,取代带有公司抬头的职业证明信。需要等待排期的职业移民申请人和I-485提交180天后还处于正在处理状态(pending),没有拿到EAD工作许可并更换了雇主的申请人都必须填写这一表格。J表所显示的信息比一张“证明信”更全面,也给了较长时间没拿到工作许可的人更换雇主的机会。
同时,EB-1、EB-2、EB-3类别的职业移民申请人,I-140表格获批180天后雇主就没有资格撤回申请,除非该申请被认定欺诈、虚报材料、劳动认证无效或移民局内部错误,受益人只要继续从his相同或相似的职业分类工作就能保持合法身份。而按照老的规定,雇主撤回申请,即使I-140已经获批,受益人也是有可能失去职业移民资格甚至H-1B工作签证身份的。还有重要的一点,即使更换工作,受益人虽然需要新雇主再递上一份I-140表格,排期优先日依然根据之前I-140获批的日期计算,不必再重新参与排期。也就是说,在申请职业移民过程中,受益人更换雇主、工作可能投入的“成本”和危险性大大减小。
新提案的规定虽然带来消息有好有坏,但总的说来一旦实行将为职业移民的申请者带来更多的保障和灵活性。因此,这份新提案在许多社交网络、论坛上被称为“年终大礼”。许多计划走职业移民道路的国际学生或工作签证持有者正计划利用“公示期”多向移民局表达“支持意见”。
( 编辑:usn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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