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 • 霍尔德(Eric Holder),自 2009 年 1 月 20 日起
美国司法部
从属:内阁
汇报对象:总统
所在地:华盛顿
任命:总统,以及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
任职时间:没有固定的任期
构成:1789 年司法法案
形成: 1789 年 9 月 26 日
第一任:埃德蒙•伦道夫(Edmund Randolph)
工资:首长级,1 级
网站
www.usda.gov
美国司法部长(AG) 是美国司法部的领导,关注法律事务,并且是美国政府的首席执法人员。司法部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的首席律师。司法部长担任总统内阁的成员之一,是内阁领导中唯一没有大臣头衔的人。
司法部长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参议院确认后就职。他或她的任期由总统决定,司法部长也受到众议院的弹劾,以及为“叛国罪、行贿受贿和其他重罪和轻罪”接受参议院审判。
司法部长的办公室由国会根据1789 年司法法案建立。该官员最初的职责是“起诉和进行在美国最高法院的所有诉讼案件,对于总统或其他任何部门提出的问题给出他的忠告和意见”。1870年,司法部成立以支持司法部长履行他的职责。
当前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是2009年2月2日由参议院确认,2009年2月3日宣誓就职的。霍尔德是美国第82任司法部长和该职位第一个非洲裔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