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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故事
时间:2013-11-18 14:31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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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一家
 
    美国
    选举中,奥巴马赢得年轻人的支持。聪明、雄辩,以及英俊外表,使他成为“美国梦”的新象征。
    奥巴马的故事,是一连串矛盾的复合——一个白人单亲妈妈,一个肯尼亚父亲,童年没有父亲,母亲却经常不在身边。在夏威夷和印尼度过童年,在美国最好的大学受教育,在芝加哥最贫穷的社区工作,最年轻的黑人参议员。这使他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总统。
    他在印尼接触了第三世界的贫穷,又回到夏威夷在一所白人学校受到很好的教育。在学校,他喜欢高尔夫、扑克和篮球。但在这所以白人为主的学校,他曾经深受肤色的困扰。在他的第一本书《我父亲的梦想》中,他记述,为了找回自信,他曾吹嘘父亲是非洲的王子。
    他有过一段放浪形骸的日子——抽过大麻,用过古柯碱,抽烟和酗酒,随意交女朋友。“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在回忆录中,他似乎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洛杉矶上大学的时候,他开始涉足政治,并参加反种族隔离的演讲。一位接近他的人士介绍,“他过去讲英语并没有任何口音,但现在演讲中你可以明显感觉到,他有意带了一点黑人的口音。”
    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他在华尔街的咨询公司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做出一个惊人的选择,到陌生的芝加哥,受聘于一家民权组织,以1.3万美元的年薪做起了社区组织工作。他后来回忆这三年是“我接受过的最好的教育”。
    离开芝加哥的南郊,奥巴马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成为《哈佛法学评论》历史上第一任黑人学生主编。他早熟、聪明、小心翼翼,这段经历似乎预示着他将有极好的前程。但他毕业后,又回到了芝加哥,加入一家小的律师事务所。
    在海德公园,他们的邻居包括知识分子、政治家和诺贝尔奖获得者。他善于结交,一个伊利诺伊议员和联邦法官阿伯纳•米克沃(AbnerMikva),后来成为他的政治导师。
    1996年,当他当选州参议员的时候,一些议员视他为象牙塔里的自由知识分子,实际上奥巴马早已在清晰地规划自己的政治之路。
    他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真正展示了理想主义热情。他说:“在今天这个夜晚,我知道先辈正在星空中骄傲地俯瞰着我。”17分钟的演讲,让他从一跃成为全国的政治新星,许多人从他身上,看到了肯尼迪的影子。
    他坚持自己写演讲稿,他拒绝失败,拒绝犯重复错误。“普通人可以独自舔自己的伤口,但政治家的失败被公之于众。以后在你所到之处,‘失败者’的形象都会在公众脑中一闪而过。”他说。
    他和克林顿都出生于美国1946年至1964年的“婴儿潮”。两人有诸多的相似之处——出身于平凡家庭的子弟,没有背景却野心勃勃,渴望成功,希望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他是理想主义者,特别是在国际关系上。”奥巴马竞选团队的一位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早在2002年便表态反对伊战。在古巴政策上,奥巴马曾公开表示,“我如果当选总统,要改变对古巴的政策,和他们坐下来谈。”这有别于民主党和共和党内大多数人的态度。
    对普通美国人而言,奥巴马用激情,重新擦亮了他们的美国梦。他的每次演讲,都带来节日般的狂欢。南卡罗来纳一位出租车司机回忆奥巴马预选胜利的时刻:“我对儿子说,你是对的。只要你愿意,你在这个国家可以成为任何人,包括总统。”
    马丁•路德•金去世四十多年后,这个黑人刷新了美国政治的天空。记者在宾州中部地区采访,看到奥巴马当地竞选办公室贴着他的画像,一大群白人争分夺秒为他而忙碌,为他的演说疯狂——这样新鲜的场景,正是对奥巴马“改变”词汇最直接的解释。
    新派政治家
    在华盛顿特区麻省大道和新泽西大道的交界处,有一片住宅区。住宅楼外表已经显得陈旧,地上跑着树叶和“台山酒家”的外卖单,不远处是中国城的汉字灯箱。2004年,参议员奥巴马在这里租了一间一居室的小套间,每天清晨从这里去国会山上班。
    2005年1月,奥巴马到国会就职。“那真是一段美丽而模糊的记忆,一整天的礼仪和庆典,一整天不停的微笑和致谢”,他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和副总统切尼合影留念,看女儿开心地和切尼击掌,然后对着镜头招手。
    他的妻子在芝加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出于对家庭的考虑,他把家仍然安在芝加哥。每周他在华盛顿住四个晚上。他重新过上单身生活,拿着附近餐馆的外卖单打电话叫外卖,看篮球赛至深夜,不叠被子,用过的盘子直接放在池子里,洗澡的时候因为没有浴帘,水把浴室的地面全部淋湿了。
    他不再像老一辈参议员一样沉浸于华盛顿的政治社交圈。每周一从芝加哥飞到华盛顿,然后周四下午工作结束后,在其他人在国会山的台阶上抽着雪茄安排晚餐的时候,他坐车直奔机场,要赶在女儿睡觉前回到芝加哥的家里。
    作为华盛顿政治圈的新人,他一度觉得自己像是“比赛结束后才露面的菜鸟”。对他而言,国会山的工作前所未有的忙碌,“就像对着消防水管喝水”。
    奥巴马回忆,刚到华盛顿时,他满脑子都充满着高尚但不切实际的想法,幻想着能够少一些尖锐的党争和相互攻击。但当时,民主党已经被打败得一塌糊涂。
    在参议员的三年时间里,他推动通过了限制政治家接受政治游说者礼物、扩展贫困儿童的医疗保健措施、为退伍老兵募集资金等立法。他的工作并不算出色,大多数提议没有得到积极响应。
    今天回过头看,似乎从一开始,奥巴马在华盛顿的志向就远不止于做一个联邦参议员。《洛杉矶时报》编辑邓恩说,自2006年后,奥巴马一直忙于竞选,在华盛顿呆的时间并不长。
    在华盛顿之初,他对美国的竞选文化持强烈的批评,“我见证了竞选文化渗透于整个政体内部,它作为一个极尽侮辱与诽谤之能事的产业,一个长期繁荣且有利可图的产业而占据了有线电视、无线广播和《纽约时报》畅销书的排行榜。”
    今天,经历了22个月的总统竞选,奥巴马似乎完全适应这一竞选文化。正是这一竞选文化——一场场演讲,一次次媒体专访和跟踪报道,将资历甚浅的奥巴马,塑造成带领美国人走出经济困境的明星英雄,虽然他到现在为止,一切都没有开始。
    他完全熟练地掌握了选举政治,习惯在演讲中用复数指称台下的芸芸众生,用口号式的语言煽起支持者的热情。作为名声的代价,他从家庭到个人经历,也完全曝光在公众的目光下。
    奥巴马对政治家们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权有势的人身上深为不满,他认为政府的重要使命,就是向所有国民开放机会。但他连自己也发现,他在竞选中因为寻求捐款,和捐助他的富人们更像了,“一起吃饭,一起参加活动,把时间浪费在争论上,却忽视了99%的民众关注的问题”。
    他发现,担任参议员的时间越长,交际圈越窄,工作安排迫使你远离了你代表的民众。
    他曾经在最初的竞选中耻于伸手要钱。但竞选改变了他。他不无自嘲地回忆,“过去我在伸手向陌生人索要资金时会感到羞耻,现在直奔主题,力求得到肯定答复。”
    难以预料奥巴马会为美国带来什么变化,理想与现实碰撞的结果总是妥协。在竞选中,他已学会用保守的语言说更解放的目标。如果考虑到他的历史观中对传统的尊重,是他“改变”美国,还是华盛顿改变他,现在还没有答案。但至少,奥巴马当选本身,就已经改写了美国的历史。“他在美国社会的种族融合上,可以做肯尼迪当年为天主教徒们所做的事情。”研究历史的阿伦•里奇曼对他充满了信心,“在1960年,美国仍然有强烈的反天主教倾向,但在天主教徒肯尼迪当政之后,宗教便不再成为一个政治问题。”
 
( 编辑: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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