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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美国法学院的助学金、奖学金发放条件
时间:2013-11-13 17:25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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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中的“scholarship”很难译成中文。“Scholarship”可指助学金,也可以指奖学金,经常需要前缀加以明确是助学金(merit scholarship)还是奖学金(need-based scholarship)。不管是发放助学金,还是发放奖学金,学校的钱就是这么多,此消彼长。
美国法学院的少数名校虽然也有奖学金,但主要是发助学金,并不计较学生的成绩排名,只要考试及格即可在名校拿好成绩不易,但考试及格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名校是这样的思路,来我们这里的都是好学生,院方理应一视同仁,不应再分三六九等。学生理应精诚团结,相互关心,相互爱护。这也是名校与非名校之间的区别之一。入学的时候,名校与非名校的学生之间或许有区别,或许根本就没有区别。但入学之后,差别就出现或扩大了。
    不过,学习法律就是学会即能为正方说话,也能为反方说话。站在法学院的立场上,以律师的方式方法分析问题,也可以为奖学金制度找出一些理由。比如,尽管美国法学院是三年制,但通常入学一年之后,学生即可知道自己未来的前途。第一年的成绩好坏,决定了第二年暑期是否可以进好单位实习,而第二年的暑期实习工作通常又决定毕业时能否找到工作。如果第一年成绩不佳,就应该“光荣”隐退。与其长痛,不如短痛。但大多数学生不走,成绩不好也不走,不到黄河心不死。
    有些美国法学院装模作样地拨出一些专款,用来帮助那些从事公益法律工作的毕业生偿还贷款。但这钱也不容易拿,申请程序十分复杂,很是折磨人。每年还款金额很少,可能还赶不上“驴打滚”的复合利息(compound  interest)利息计作本金。
    曾几何时,美国法学院将中国留学生视为前来西方取经的唐僧,学费全免,而且管吃、管住。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中国留学生可以得到“道德贷款”(moral loan)。如果中国留学生毕业后选择回国,这笔贷款便一笔勾消。即便滞留美不归,是否还全款,全看个人道德,院方不会来追款。现在已经没有这等好事了。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已经在中国实现了“和平演变”,华尔街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横冲直撞了,美国自然也不需要再花大力气培养中国的“人才”了。现今中国学生申请美国法学院,不仅没有任何照顾,反而受到更多的苛求。
    薛悍勤女士和史久镛先生是国际法院的大法官和前任大法官。两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占席位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配额,但两位是在美国学的法律,而且拿的是美国的助学金。这就让我们心中多少有些不爽。中国留学生拿美国的助学金,无异于被寄养的孩子希望不是让人领养。过去中国缺钱,迫于无奈,只能寄养孩子。


 

( 编辑: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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