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制优点
政府首长(首相/总理)由立法机构最大政党的党魁出任,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在立法机构得到支持。
政府全体内阁成员也是从议会议员中产生,议员执政可避免议员逐渐与实际社会脱节。
行政和立法机构有联系,可提高政府效率和避免政变发生。
称职的政府首长可以不限任期。
虽然任期不限,但立法机构可随时罢免不称职的政府首长,不像总统制有不能在任期届满前使其下台的缺点。
单次选举消耗之经费比总统制少。
实行议会制的国家大部份成功。
是解决三权分立行政及立法机关之间矛盾的其中一种方法(在议会制之下,行政机关的领导来自立法机关的多数派。行政、立法并不完全分离。现代一般认为,成功和稳定的自由民主政制不一定需要彻底的三权分立。事实上,除了政党没有严重冲突的
美国以外,所有开始实行民主便使用总统制的国家,它们的首次民主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相反议会制的成功率反而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