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制缺点
二次大战前,议会民主制在欧洲大陆遭遇到的挑战是小党执政所带来的政治不稳定和极端政党的上台。各政党间的不合作导致了所谓“少数议会民主制”的产生,小党执政往往导致政府遭到议会频繁的不信任投票,从而引起一波又一波的政治危机。在一战后的欧洲,由于这种议会民主制初次尝试的失败,在很多国家引起极端势力通过民主体制取得政权,却可逃避民主制度的制约,典型例子有当时最臭名昭著的三大欧洲独裁者希特勒、墨索里尼与佛朗哥。
在议会中反对党占多数时,必然导致政府改组、倒台或议会提前解散中的一种结果,容易引发宪政危机。
在议会中执政党占多数时,反对党很难制衡执政党,并且反对党会因为席次过少而很容易被边缘化。
行政长官不固定的任期容易形成某个政党长期独裁的局面。
行政上很难趋向专业化,因为议员的行政专业性远不如技术官僚。
一旦发生政党轮替,就对政策的连贯性造成不利影响。
议会制比较容易形成政党冲突。
议会制容易形成立法部门操控行政部门的情况。
长远所消耗的选举经费比总统制要来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