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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道夫 卡尔纳普
时间:2013-06-26 10:16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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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道夫•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是20世纪着名的美国分析哲学家,生于德国。鲁道夫•卡尔纳普是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维也纳学派的领袖之一。卡尔纳普是学物理和数学出身的,在耶拿大学曾受业于弗雷格门下,研究逻辑学、数学、语言的概念结构。
    鲁道夫•卡尔纳普哲学上早期受新康德派的影响,他最早的作品如《空间。论科学哲学》,《论物理学的任务和简化原则之应用》等都可以看到这种影响的印迹。同时他受到了马赫实证论和经验论的影响,使他完全走上了实证论的道路。《世界的逻辑构造》是卡尔纳普的代表作。
    鲁道夫•卡尔纳普认为既能用语言阐明句子的逻辑结构,也能用语言表述句子反映的实在意义。不仅如此,还能以元语言为根据,构造一种纯形式的语言陈述的理论。他称这种理论为语言的“逻辑句法”。逻辑句法是一种纯粹形式的理论,它完全撇开语词或符号的意义,而仅仅研究语词或符号的形式。
    卡尔纳普在《语言的逻辑句法》一书说:所谓语言的逻辑句法,指那个语言的语言形式的形式理论,也就是对这语言起支配作用的形式规则所作的系统陈述,以及对从这些形式规则中引出的各种结论的阐释。 我们称一种理论、一条规则、一个定义等等为形式的,如果这种理论、规则、定义等等,既不涉及符号(例如:字词)的意义,也不涉及表达式(例如:语句)的意义,而仅仅涉及表达式由组成的那些符号的种类和次序。
    卡尔纳普在《语言的逻辑句法》中提出:科学哲学的任务之一是构造“形式的人工语言”以及系统理论,以便于我们更好地进行科学概念和科学陈述的重新构造。这种语言和自然语言不同,它不是世袭的,而是按照我们制定的规则构造出来的。这种规则卡尔纳普称之为「句法规则」。
    句法规则的特点是以语词为物件,但不牵涉到语词的意义。因此卡尔纳普称他的逻辑句法为“形式的语言理论”。这个形式的语言理论是在弗雷格的逻辑思想和罗素的《数学原理》基础之上创立起来的。
    卡尔纳普认为,哲学与科学不同,科学研究经验的对象,它是一种对象语言,而哲学则是一种后设语言或元语言,它不直接研究经验对象,而是研究语言本身,因此,哲学就是(科学)语言的逻辑句法,它是语句方法之应用,哲学语句属于逻辑句法,简言之,哲学就是语言的逻辑分析。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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