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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按揭贷款详解(3)
时间:2014-11-10 09:13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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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按揭的缺点:
    1、背负债务:首先是心理压力大,因为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不允许寅吃卯粮,讲究节省,所以贷款购房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而且事实上,购房人确实负担沉重的债务,无论对任何人都是不轻松的。
    2、不易迅速变现:因为是以房产本身抵押贷款,所以房再出售困难,不利于购房者退市。
    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规定
    1、贷款用途:
    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
    最高为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
    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77%;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04%(按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定)。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
    (3)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4)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办理住房按揭的程序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 编辑:wangs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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