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的申请人必需能投资一百万美元或五十万美元于美国的生意上, 视乎所选择的项目. 理想的EB-5候选人包括, 但不限于:
• 退休人士
• 企业家, 包括不能申请E-2签证的企业家
• 与美国没有条约的国家的投资者
• 美国公司非L-1签证的总裁或经理
• 未通过美国MLE 1, 2, 3 步执照考试之医生
• 拿F-1签证而想做生意的学生
• 想在美国投资但无意参于活跃经营的外国人
• 打算来美国做生意, 但因打算结束在海外的生意, 所以不能用L-1签证的商人
• 在中国办理L-1签证, 而正被美国领事馆调查的申请人
• 为子女来美国受教育, 而无意积极参于日常生意管理操作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