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EB-5签证或在
美国获得身份调整意味着EB-5投资人,配偶及合条件的子女可以拿到为期两年的附条件绿卡。条件移除后,以上人员就可以永远在美国居住了。如果没能移除条件则将导致附条件居民身份的终结或可能引起“移除之诉”。
在附件条绿卡两周年到来前的90天内申请条件移除是必要的,这个过程一般在拿到附条件绿卡后的第21月开始。这个时候投资人必须已向项目投资完毕且 满足所有相关要求。外国投资人必须在获得附条件绿卡前保持其投资行为的连续性。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应提供投资人条件移除所需要的相关文件。
在I-829申请审核过程中,申请人仍处于附条件合法居民状态,即使I-829申请未最终决定前附条件绿卡已到期,申请人仍处于附条件合法居民状态。一般来讲附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可以延期一年直至I-829申请受到美国移民局的最终批准通过。
I-829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创立新企业
1. 证明企业已经成立的证明如公司结构,联邦报税单等等
2. 证明投资者已经足额投入资金
3. 证明投资者在两年临时绿卡阶段内维持了对新企业的投资,证据包括公司发票和收据,银行文件,合同,联邦或州的报税单据复印件,季度税务报表,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等
4. 证明投资初期和现在的雇佣工人情况,证据包括I-9雇员报税表格和其他税务表格,工资单等等
投资困难企业
投资困难企业的投资者除了提交上述所有证据外,投资者还需要证明维持了现有的就业岗位。
投资地区中心项目
除了上述证据,对于增加就业的要求,投资地区中心的投资者需要证明其资金投入与其商业计划一致以满足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岗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