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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绿卡离婚 可单独申请
时间:2014-09-02 14:37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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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问:
    我已经结婚一年零九个月, 有临时绿卡,已经递交了两次永久绿卡申请。我已经打完指纹,正在等待排期,不知是否会有二次面试。可是我的婚姻实在无法再维持下去。我想提出离婚。请问:如果我离婚,再结婚,是否要从新申请,会像第一次那样从头开始吗?会不会影响我的身份问题?
    答:
    你的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来信问过。美国移民法规定,有临时绿卡的外籍人士在与其配偶离婚后可在没有其公民配偶联合申请的情况之下为自己单独申请永久绿卡。虽然我们多次在报上回答过这个问题,但有类似情况的临时绿卡持有者都不敢相信。我们能理解这心情,因为这样的疑惑是因为对美国的法律和国情不了解所致。美国的法律和国情是比较人性化的,因为制法人很多时候需要考虑所制的法律是不是能长期为人服务,而不是为制法而制法。
    美国的婚姻法说,人们因为爱或其他原因而结合,也可以因为不爱或其他原因而分手。在这个大前提下,移民法就不会规定外籍人士为了绿卡就必须成为其婚姻的牺牲品。
    反之,移民法不但规定有临时绿卡的外籍人士可以在离婚后为自己单独申请永久绿卡,还规定有临时绿卡的外籍人士如果受到其配偶家庭暴力行为的伤害,不离婚也可以为自己单独申请永久绿卡。
    在这个大前提下,持临时绿卡外籍人士还是要满足移民法的一系列相关规定才能成功地单独为自己申请永久绿卡。就你的情况来说,你和你的配偶已向移民局递交了联合申请,而且还打了指模。最近移民局办理同类案子的时间在六至八个月。如果移民局在审理你们联合申请时觉得有必要的话会约你们再次面试。如果你们的婚姻实在维持不下去,你们可以一面申请离婚,一面给移民局写信要求修改当初的夫妻联合申请变为自己单方申请。
    当然你离婚以后,可以放弃你现在的临时绿卡再重新申请一张新的临时绿卡,一切从头开始。但我们不建议你这样做,因为移民局在审理你第二次临时绿卡申请时会因对你放弃第一次临时绿卡的情况不了解而怀疑你第二次结婚的动机。我们建议你就你的情况详细咨询在这方面有经验的律师,为你的案子做一个合理的通盘的考虑后,你再做决定。
( 编辑: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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