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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条件绿卡外可单独申请永久绿卡
时间:2013-10-22 11:13 来源:美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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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我和我先生于2009 年11 月在中国领的结婚证,2011 年10 月到了美国,2012 年11 月生下一个女儿。我现在的身分是临时绿卡,现在我的先生有外遇,所以我们决定离婚。我的问题是:第一、现在和他离婚的话,不需要他申请,我临时绿卡如何转成十年绿卡?需要什么材料?
    第二、7 月2 他说帮我申请十年绿卡的材料已寄出,我怎样才能知道他是否有帮我申请,因为他不给我申请的数据任何信息,同时我们现在两个人没有生活在一起,对申请有没有影响?要是我现在自己申请十年绿卡,该怎么做?
    第三、等我拿到十年绿卡,离了婚,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女儿的抚养权。我可以要求我先生给抚养费,如果他拒绝给我该怎么办?因为我们有一些金钱瓜葛,他说可以替我申请十年绿卡和把女儿归我扶养,但是欠我的钱等等就一笔勾销,他欠我70 万元人民币,我有他写的欠条及认错书。我不希望这样做!
    答:持有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可以通过家庭暴力或豁免的两种方式单独为自己申请永久绿卡。前者是向移民局说明自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你不必等离完婚,也不必等条件绿卡到期,只要证据充分,现在就可以在没有你先生的帮助为自己申请永久绿卡。而申请豁免的条件是必须离完婚,同时用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婚姻是真实的,而离婚不是自己的过错。一旦离完婚,不必等你的条件绿卡到期就可以申请。
    从你信上提供的情况来看,如果你先生对你没有施暴,那你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你和你的先生一同为你申请永久绿卡,另一个是离完婚你自己单独申请。如果你先生已经在7 月日为你递交了联合申请,那么联合申请表(I-751)上应该有你和你先生的签名,如果你没签,那个申请是无效的,也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选择自己单独申请,你和你先生要立即办理离婚。可是你还面临着女儿抚养权与夫妻财产纷争的问题,你们如不能和平解决这些问题,有争议的离婚可能会拖两三年。
    总之你目前面临许多错综复杂的家庭问题、离婚问题及移民问题。我们建议你在有经验的律师指导下权衡利弊,为自己做一个合理的通盘考虑。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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