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美国政府颁布《移民改革与控制法》法律规定禁止雇佣非法移民。
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美国新移民法案》,增加合法移民配额数,增设移民类别,将技术类移民的优先权明确划分为五类,基本涵盖了美国所需人才的方方面面,真正地为外国优秀人才敞开了大门。
1996年:美国国会年通过了《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该法案加大对非法移民的处罚,该法案被认为是具有综合性严厉条款的移民法,带有浓厚的反移民色彩。
2001年:
布什及国会原本要通过移民改革法案,但是因9.11事件的发生将其延迟。
2005年:美国众议院通过《边境保护、反恐与控制非法移民法案》,法案主张加强边境执法;通过严惩雇用非法移民的雇主,阻止非法移民的涌入;在美墨边境修筑隔离带,强制遣返非法移民等,进一步将反移民浪潮推向新高。
2006年:美国参议院通过《2006年综合移民改革法案》,该法案首次将无证移民与非法移民分开。“非法”很难转为“合法”,但“无证”却是可以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成为“有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