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 简体版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Home> 移民美国> 移民论坛> 移民话题> > 正文
移民签证 关于孩子与亲属的常见问题
时间:2013-10-23 13:31 来源:美国资讯网
字号:【
    根据移民法的概念,美国公民的近亲属指美国公民的配偶、孩子、父母。作为美国公民近亲属的孩子必须是末满二十—岁的未婚人士。在目前来说,美国公民的近亲属在申请移民时,虽然也有配额。但名额宽裕, 无需等待签证。作为第—优生的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是指美国公民的已超过二十—岁的未婚子女。一旦已婚或超过二十一岁的人士就不得作为美国公民的近亲属。申请移民时得按照移民优先类别排队申请。    双亲合法结婚后所生,且末年满二十一岁的未婚人士为合法婚姻所生孩子, 只要是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在父母亲申请移居美国,并且在签证批准后, 首次入境时,孩子只要未满二十一岁且未婚。就可以随父母同时移居美国。合法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所生,但已经超过二十—岁,或已婚的人士。这类人士如要申请移居美国要按照优先移民类别排队申请。因此,要作为孩子而随父母移居美国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二十一岁以下,二是木婚,缺一不可。
    事实婚姻是否得到美国移民法的认可,要看事实婚姻在其本国是否得到承认。如果本国法律承认事实婚姻,从美国移民法的角度来说,由事实婚姻所产生的该子则与合法婚姻所产生的孩子一样,都是合法子女。如果本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所生的孩子如要依父子关系申请移民,则要根据本国( 或父亲居住国) 的认领程序,将孩子认领为合法子女后才能申请移民。
    继子女指随生父母的一方再婚, 通过父母一方与新婚偶之间的关系建立继养关系,成为新婚配偶的继子女.如果父亲或母亲与新的配偶之间不存在婚约,继养关系没有通过婚烟而建立,也就不存在法律在上的继子女关系。如果父亲或母亲的新婚配偶是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只要孩子是二十一岁以下未婚者,就可以随再婚的父新或母亲移民。
    通过法律认领为合法子女的非婚生子女与签证申请人之间本来就有着亲子血缘关系,所不同的是孩子出生的时候,父母之间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但出生后,父母之间通过婚姻或其他法律程序将孩子认领为合法的孩子。完成法律认领手续后,孩子即可按照合法父母子女的关系申请移民。收养子女指通过法律程序将他人所生的孩子收养为自己的孩子。除非所收养的孩子是家庭里兄弟姐妹间的孩子,一般来说,收养子女与收养父母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一旦收养关系统建立后,美国法律视养子女为养父母的子女,养子女的亲生父母即解除所有与该子女的法律关系。养子女享受与亲生子女平等的法定权利。因此,美国移民法规定,被收养子女的亲生父母不得以这种已经解除了的亲子关系申请移民。
( 编辑:Paris)
    美闻网---美国生活资讯门户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2012-2014美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