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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01A临时豁免规则将生效
时间:2013-11-08 11:18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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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式出版前的最终规则的副本中,除了一些例外情况,该规则将以2012年4月2日拟议的规则作为借鉴。该规则的基本结构仍然是给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且无法在美国调整身分的人士,现在将允许提交临时豁免申请豁免他们因非法居留的限制,只要他们能够证明申请被拒绝会造成美国公民的父母或配偶极端的困难。
    这规则不允许个人在美国调整身分成为永久居居民,但可以在美国提交豁免申请并等待裁决,然后才作出决定离开美国去美国领事馆或使馆的移民签证面谈。如果豁免被批准,移民签证面谈将很可能只是例行公事。这与现行的程序截然不同,现在移民申请人必须先要其移民面谈申请被拒绝,并获得指示才能提出非法居留的豁免申请,然后在美国境外等待,希望豁免申请获得批准判决。
    这规则并不包括那些有遣返命令的人士或那些在2013年1月3日规则公布尔日期前已经获得移民签证面谈时间的人。该规则的例外是它允许任何人的遣返程序案件在行政上已被关闭或受惠于幼年儿童暂缓遣返(DACA)的人士申请有条件的临时豁免,但是一旦豁免获得批准,他们必须获得移民法庭终止或撤销其法庭案件才离开美国。
    另外,这规则并没有扩大包括其他优先类别的人士或其他符合极端的困难条件的家庭成员(例如永久居民的父母或配偶),美国国土安全局已暗示它会有可能扩展去包括其他申请人或其他符合极端的困难条件的亲属。该规则允许一个以上的I-601A申请,如果第一个申请被拒绝,或那些不符合条件因为在规则出版日期前已经获得移民签证面谈时间的人,可以终止他们的移民申请而重新提出一个直系亲属的申请或由另外一位直系亲属提出一个新的申请。

 

 

( 编辑: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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