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曾在营利性二年制学院修课的学生在转入其他学校就读时才发现,他们的学分不被承认,而理由竟是原就读学校不是由区域性认可团体所认可。学分承认与否不仅攸关校誉,也可能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因为他们必须再修一次学分不被承认的课。
通常接受联邦学生补助的大学院校必须被联邦政府承认的团体认可。大多数四年制、授与学位的大学及非营利性的二年制学院都由区域性认可团体(Regional Institutional Accrediting Bodies)认可,而营利性的商业与技术学院则由全国性认可团体(National Institutional Accrediting Bodies)认可。事实上,区域性认可团体与全国性认可团体都被
美国教育部承认,但是这两类认可团体常认为他们分属不同阵营。
一些职业及技术学院的相关人士认为,某些区域性认可的学校不承认他们的学分完全是心存偏见。仅以学校是否被区域性认可团体认可来决定承认学分,而不评估课程实质内容是错误的。
对于前述指控,「美国大学注册及入学许可人员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iate Registrars and Admissions Officers) 副执行长Barmak Nassirian表示,美国高等教育的传统向来是各校有权决定自己的学术标准与学分要求,因此某类学校的学分不被另一类学校承认的观念并没有什么不对。
学分的承认是依据1978年「美国教育协会」 (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美国大学注册及入学许可人员协会」以及其他主要大学团体所采用的三个标准来认定,分别是:(一)学校的教育质量;(二)所获学分的课程是否相当于欲转入学校的课程;(三)所修学分是否适用于转入学校的科系。
1998年「高等教育政策学院」(Institute for Higher Education Policy)曾对全美52所区域性认可学校承认198所全国性认可学校学分的情形作研究,结果发现44%的学分不被承认,承认的只占18%,另外有27%的学分暂时承认,其他的则未做说明。同时却有95%区域性认可学校的学分被其他区域性认可学校承认。不过,这份报告因采样不够多,且由「职业学院协会」(Career College Association)赞助,其代表性受到质疑。
一般而言,营利性学校学分不被承认的原因可归纳成以下几点:
各校提供的课程内容有别,同名的课,内容偏重理论或实际则不尽相同。
学分审核人员不了解全国性认可团体的认可标准,为了保险起见,对全国性认可学校的学分一律不予承认。
1980年代,不少商业学校获得联邦政府补助,但不久便关闭,导致职业学校的形象不佳,进而影响日后此类学校学分的承认。
过去许多全国性认可团体所认可的学校以辅导学生就业为主,只颁发证书而不授与学位,后来虽调整课程,加强师资,也授与学位,但有些大学学分审核人员并未注意到这点。
大学学分审核人员建议,如果学生在全国性认可团体认可学校所修的学分不被转入的学校承认,可以要求上诉,校方会针对所修课内容做进一步评估,此外学生也可参加考试,以通过考试的方式取得学分。
有鉴于学分不被承认所造成的问题,有些营利性学院已事先将此事告知有意就读的学生;有的则与当地其他学院达成协议,承认该校有意取得学士学位学生的部份学分;另有一些则积极向区域性认可团体申请认可,以绝后患。
由于学生流动率、搬迁率提高,且转校就读频繁。加上远距教学、营利性连锁学校及企业性经营大学的兴起,早已改变了高等教育的传统模式,学校间学分承认的问题显得格外重要。相关人士表示,这个问题应尽快解决,否则将敦促联邦政府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