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可能是需要的,但是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材料:
1.批准的I-140申请。
2.I-824回执通知或I-824的批准通知。
3.参加领事签证程序在所国是申请人最后居住国的证明。
4.DS-230表格。
5.申请人出生证明:所有在申请表上提出移民申请的人都要提供其出生证明(可能包括申请人的配偶和孩子)。
6.无犯罪证明:每个在移民申请表上的申请人都要在当地警察机关开具犯罪证明(无论是否是否有犯罪记录,都要有警方出具的有关犯罪记录的证明。)如果申请人还在别的国家待过超过6个月,也要提供他国警方出具的犯罪记录证明。
7.法庭或监狱记录(如果需要的话)。
8.体检报告: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指定的内科医生处通过体检并获取报告。
9.护照:护照必须处于有效期到期前6个月。未成年申请人也需要提供护照。
10.结婚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即与配偶与孩子的关系证明。
11.签证护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