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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如何探亲
时间:2012-10-09 15:42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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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获得去美国短期逗留探望配偶或父母的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 F-1, J-1, M-1, H-1, H-2 或 L-1 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的子女且其希望单独进入美国与上述签证持有者团聚。
    F-2 签 证:签发给留学生 (F-1 签证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J-2 签 证:签发给访问学者 (J-1 签证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M-2 签 证:签发给参加专业的或其他被承认的非学术机构的培训的留学生(M-1 签 证 持 有 者) 的配偶、子女。 
    H-4 签 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人员( H-1 或 H-2 签证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L-2 签 证:签发给跨国公司经理(L 签证持有者) 的配偶、子女。  
    <H4>申请人需要出示下列的材料:</H4> 
    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文件以证明其和在美国的签证持有人的关系。比如:结婚证书原件,出生证明,相片等等。 
    在中信实业银行交纳签证申请费 ( 830 元人民币) 的收据。 
    提供说明在美国亲属身份的证明。比如:赴美时护照及签证的复印件,相关的申请学生签证的 I-20 表格,交流学者签证的 IAP-66 表格或短期工作签证的 I-797 表格。 
    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资金使其不会成为公众的负担。或不会在美国寻求非法就业。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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