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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收养儿童须通过严格的家庭调查
时间:2013-10-28 10:25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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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收养是指将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固定由一对非亲生夫妇、或夫妇中的一位抚养的法律行为。
  收养儿童分为国内和跨国两种。美国在收养问题上的法律包括:联邦法案,下分民族法、收养补助法、统令、家庭和健康许可法;国际法,下分海牙公约和跨国领养法;补充法律,包括印度儿童福利法案和洲际协定;此外,50个州也有相应的法律条例。
  美国国内收养分为两种形式:通过机构收养和独立收养。收养机构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收养业务授权。美国政府的官方网站——儿童信息门户网站(The Child Informaiton Gateway)中包含了所有具备国家授权机构,囊括了私人和公立收养机构的信息。私人收养机构多关注婴儿收养,而公立收养机构则主要负责为等待领养的儿童寻找合适的家庭,他们中的大部分在收养所生活,急需家庭的温暖。北美儿童收养委员会为收养家庭提供资金支持的相关信息。据估算,约有55%的美国新生儿收养由私立机构完成。
  此外,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The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下属美国儿童事务办公室(The Office of Children's Issues),主管跨国儿童贩卖和跨国儿童收养事务。其网站列举了跨国收养流程、海牙公约、相关国家信息和跨国收养数据等内容。
  美国政府对领养非亲生子女的成年人采用监护机制。在2000美国财政年,美国共有150703名监护儿童被收养,而领养人多为他们的监护父母或亲生父母的亲属。1997年颁布《收养和安全家庭法案》后,美国的监护儿童收养数量几乎翻了一番。
  美国的收养政策对收养人并无经济实力的要求,但必须确保被收养儿童心理不被压抑和扭曲。
  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25岁,在办理收养手续前,收养者必须亲自见过被收养儿童,即使是国外的孩子,收养者也不能免去千里迢迢奔波之苦。仅仅看到过所要收养孩子的录像或照片,并不等同于“亲自见到过”。不过,收养人在办理收养手续前或过程中,没有亲眼见到过所要收养的孩子(比如还未出生),申请人仍有机会收养成功,但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声明,同意这个孩子可以被二次收养。
  也就是说,监管机构如果发现收养人违反了自己的承诺,被收养的孩子受了委屈,监管机构会强制收养人放弃收养权,再为小孩寻找其他收养人。“二次收养”的规定像一把悬在头上的剑,时刻提醒收养人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否则随时都有可能被剥夺做父母的权利。如果没有“二次收养”这一规定,收养人在收养成功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待养子女的态度可能发生变化,比如失去了原有的爱心和耐心,养子女的身心会因此蒙上阴影。这时让收养继续下去,小孩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收养前,申请的家庭需要接受背景调查。家庭调查由获得官方许可的“家庭调查机构”完成。另外,在收养前,收养人还须提交一份儿童收养推荐书。
  家庭调查的目的,同样是为了确保被收养儿童拥有良好的成长环境,不会因为被收养而受到虐待。所以家庭调查意义重大。
  家庭调查所涵盖的内容相当多:调查员亲自与预养父母对话,询问家庭情况,比如预养父母家庭的成员数;调查员还要对预养父母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情感能力进行评估(家长一方有严重疾病,例如癌症的,则不具备收养资格);预养父母的财政状况也会被细致记录,比如收入、债务、消费,以及赡养家庭其他成员的费用(美国政府规定,预养父母收入水平比贫困线高出至少25%,或具有坚实的资产)。调查员还要对预养父母住房条件作细致描述。除此之外,预养父母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当照料的能力,也被记录在案。最后预养父母还需接受“照料收养儿童的能力”的综合评估。
  除了面对面的询问,调查员还通过其他途径了解预养父母,比如调查他们及其家庭成员的儿童虐待纪录,是否滥用药物,是否有性虐待或家庭暴力记录(联邦调查局或警方出具证明),是否犯过罪(曾犯严重罪行的人没有资格收养儿童)。这些检查和调查项目针对预养父母家庭中的每个成员。调查结果被写在报告的显著位置。如果预养父母以前有拒绝收养的情况,或者不利收养的家庭调查报告,预养父母必须给出让人信服的解释。如果预养父母未能如实反映情况,收养申请将被驳回。
  在跨国收养的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表格、家庭调查、申请费和其他相关文件。申请时的文件费用为720美元。此外,还有85美元的指纹收集费,家庭中18周岁以上的房产所有者需参与指纹收集。
  收养标准:残疾人士和其他被保护人士(比如年龄、性别、种族、肤色、出身国或宗教)需要通过三个法律步骤:美国联邦法律,被收养人所在国法律和所在州的法律。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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