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 简体版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Home> 移民美国> 移民论坛> 移民话题> > 正文
缴税对单身移民申报有保障制度
时间:2013-10-23 11:57 来源:美国资讯网
字号:【

    缴税对单身美国移民申报有一定保障制度,一名单身者居住在美国,他在2011 年10 月将拥有的海外金融资产卖掉,净值为125000 美元。虽然这名单身者在2011 年底已不拥有任何海外金融资产,但因他的海外金融资产在2011 年已超过75000 美元,因此这名单身者必须填报8938 表格。如果是和他人联合拥有海外金融资产, 如何来决定是否要填报8938 表格呢?
    在美国居住的居民,每年4 月15 日之前都要向国税局申报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美国移民并按照相关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的家庭和个人不仅仅局限于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甚至在美国可以合法工作的外国人也需要申报个人所得。
    持绿卡中国人或需美中两地缴税
    无论在哪里生活和工作,美国公民或拥有美国绿卡者每年都需要向美国国税局报税。美国国税局在新公布的填表说明中解释了需申报的最低值,什么构成了指定的国外资产,如何确定相关资产的总价值,什么样的资产免税,什么样的信息必须提供。
    上面所谈的是美国国税局对需要申报海外金融资产的总的要求,而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或家庭的情况会有差异,如何来决定是否需要填报8938 表格呢?下面我们看一下美国国税局提供的一些需要或是不需要填报8938 表格的具体例子。
    例如,一名单身居住在美国的移民,他和另外一名居住在海外的美国公民(两人不是夫妻)共同拥有60000 美元的海外金融资产,按理说两个人一平均,每人只拥有30000 美元的海外金融资产,达不到美国国税局单身海外金融资产50000 美元需要填报8938 表格的要求。
    但美国国税局却不这么认为,而是要求这两个人分别填报8938 表格,因为联合拥有的海外金融资产已超过50000 美元。    如果是美国公民又居住在美国,每年申报个人所得是顺理成章之事。而对于美国绿卡持有者,特别是不少中国大陆新移民,往往其收入多来自在中国的所得,为什么还需要向美国政府来申报个人所得,甚至也要向美国政府缴税呢?
    美国法律这样规定:对于美国绿卡持有者,不论收入来自美国还是中国或是其他国家,移民既然已经获得了美国永久居留权,就需尽纳税人的义务,每年必须向美国国税局申报个人所得并纳税。
( 编辑:Paris)
    美闻网---美国生活资讯门户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2012-2014美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