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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访基本规则
时间:2012-09-24 17:59 来源:美国资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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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采访是"可公开引用的"(on the record),意思是记者可以援引所有被采访者说的话,并直接说明出处。很有必要让采访对象清楚这一点,特别是当采访对象是不习惯于被报纸或电台电视台引用的普通人。
    如果信息不是可以公开引用的,那么记者与被采访人必须事先就使用信息来源的条件达成协定。一般而言,"背景"(on background)采访或"不具名"(not for attribution)采访的意思是,新闻报导可以用这些信息,也可以直接引用原话,但不能透露消息来源的姓名;可用泛指的方式说明来源,如"一位外交部官员"或"一位公司工程师"等,但前提是,消息来源与记者双方都同意采用这种说法。
    许多新闻机构对使用匿名来源有明文规定。比如,《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规定:"使用不具名来源只适用于以下情况,即当本报没有其他办法公布我们认为是可靠并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时。当我们使用这些来源时,我们不但有责任使读者相信来源的可靠性,而且有责任让读者体会出来源这样做的动机所在"。记者不应该轻易同意进行背景采访,因为在来源知道消息不会追溯到他们那里时,有时试图将此作为展开人身攻击或党派攻击的掩护。使用不具名来源使公众难以评估信息的可信度。
    但有的时候,记者只能以背景采访方式获取信息,因为这是消息来源愿意透露信息的唯一方式。例如,如果来源担心一旦别人知道自己与记者谈话就会面临安全威胁时,他/她会只同意以背景的方式提供信息。以下是帮助记者判断是否应该接受并使用背景信息的指南:
    这一信息是公众极其关注的。
    没有其他办法以公开引用方式获取该信息。
    来源人是知情者。
    你愿意(在你的新闻稿中)解释为什么来源不能具名。
    在某些国家的首都,政府官员会同意以背景或"深度背景"方式与记者谈话,意思是记者可以使用所提供的信息,但不能作为直接引语,也不能透露其来源。记者只能写官员据称认为这样或那样。以"不供引用/非正式的"(off the record)方式所提供的信息,记者完全不能用,因此,除非该来源对有关新闻异常重要,记者完全没有其他选择,否则大多数记者反对这种安排。不供引用/非正式的信息甚至不能向另一个来源重复,但是它可以给记者带来启示,从中发现值得追踪的新闻。
    无论是哪一种安排,记者在采访开始之前,务必要让双方理解并同意基本规则。有时,来源在采访当中想改变规则,例如,在告诉记者某些重要情况后说:"但你不能用这个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最好事先把一切讲清楚。除非在采访继续进行之前重新达成另一协议,否则记者不能同意保留信息。
    记者还应明确会采取什么程度的步骤来保护消息来源的身份。在某些司法辖区,记者如果拒绝在法庭上透露保密的消息来源,可能面临坐牢。如果记者不能冒坐牢的风险来保护消息来源,应该如实讲明。
    有些记者非常有技巧,善于把非公开引用的信息变成公开引用的信息。诺尔德便是其中之一。在一次非公开引用性质的采访结束后,他把一段无关痛痒的引语念给被采访人听,然后问:"为什么您不能将它公开呢?"当来源表示同意后,他又将笔记中的一些其他引语读给采访物件听,争取其同意引用。他说,有一次他把整个非公开引用的采访变成了公开引用的信息。这种变化的部份原因是,采访物件听到了诺尔德反读给他的引语,对诺尔德的准确性有了信任。
    另一个记者需要了解的重要基本规则是,信息来源对公开信息的时间会设"时禁",即信息来源提供信息的条件是,在某一个特定时间之前,记者不得使用这一信息。例如,政府部门在宣布某项新政策前数小时甚至一天之前,会向记者提供书面简要通报,让记者在有关的正式新闻发布会以前有所作准备。记者必须遵守所获信息的时间禁令,除非那一信息在解禁时间到来前已成为公共消息。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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