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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农民专业合作社债务融资比较及借鉴
时间:2013-12-27 10:38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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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美农业合作组织债务融资的作用
  不管在发达的美国农业合作社还是在发展中的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 负债融资在合作社的融资决策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文将通过有关数据定量分析债务融资对中美合作社融资作用。
  (一) 债务融资在美国农业合作社融资中的作用
  债务融资是美国农业合作社融资的最重要方式之一, 它曾在美国农业合作社融资历史上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上世纪60 至70 年代是美国农业合作社固定资产快速增长时期, 为进行固定资产扩张, 需要筹集相当数量的长期资金。那么这个时期的长期资金主要靠何种融资方式呢? 由于难以直接收集到合作社融资来源的资料, 美国有关学者通过相关的财务指标来解读合作社的该期间的融资方式。统计结果显示, 上世纪固定资产快速增长时期, 负债融资在合作社资金筹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别在 70 年代后其地位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本文利用美国的卡内基梅隆大学的Richard PCastanias 教授通过对合作社相关财务指标的调查数据说明债务融资的重要作用。这些指标有:①T L/ V= 总负债额/销售额;②NW/ V = 净资产/销售额; ③NW/ TA = 净资产/ 总资产; ④T L/ T A= 总负债额/总资产。

 
  在这些指标中, 第①和第②指标分别衡量了总负债和净资产 ( 总资产-总负债) 与销售额之间的比率; 第③指标 NW/ T A (股东权益比率) 则反映了权益融资所占比例, 间接反映了负债融资比例的高低;第④和第③指标更直观反映了负债融资所占份额, 指标T L/ NW (资产负债率) 反映了合作社负债水平高低。这些指标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债务融资的重要性程度。
  根据美国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 上世纪 60至70 年代合作社进行大量资本扩张所需资金来源情况是: 1962 年以前, 资金主要来源于负债和留存收益, 他们所占份额相当。但是从图 1 可以看出, 在1962 年到 1981 年间, 指标 NW/ T A 和指标 NW/ V呈现逐渐下降的态势, 相应的指标T L/ V 和 T L/ TA不断上升, 这表明这时期资金来源于留存收益的份额逐渐减少, 而来源于负债的资金所占比例越来越大。
  这表明负债融资的重要地位逐渐提高。特别是到1970 年以后, 指标 TL/ T A 大于 0.5, 相应的, 它超过指标NW/ T A 的比率, 这反映出负债融资在融资总额中所占比例超过权益融资的所得份额, 负债融资代替权益融资成为最主要的融资来源。
  美国有关部门对前100 多家大型的农民销售供应合作社, 前 18 家大型水果蔬菜合作社以及前23 家大型萨克拉曼多销售合作社在1962 年、1970 年及1976年这3 年间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率 ( NW/ TA ) 和资产负债率 ( T L/ TA ) 做了统计, 也得出相同的结论: 在此期间, 债务融资在合作社融资总额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下面将通过对比合作社与 IOFs 的指标TL/ NW (即产权比率= 总负债/净资产) 加深负债融资对合作社重要性的理解。


 
  从图 2 可以看出合作社和投资者所有企业( IOFs) 的T L/ NW 的指标数值时逐年增加的, 但是合作社的总负债与净资产比率要大于 IOFs 的。这个指标反映出合作社要比投资者所有企业更加依赖债务融资。从表还可以看出合作社的总负债与净资产比率( TL/ NW) 在这个期间都大于1, 这也说明这个时期合作社通过债务融资筹集到资金要大于通过留存收益和权益资本筹集到的资金, 即债务融资是这时期最重要的融资方式。
  从以上两张表可以共同得出这样的结论: 在美国农业合作社进行大量资本扩张时期, 总体上, 债务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甚至在资本扩张的后半期, 成为最重要的融资方式。
  (二) 债务融资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中的重要作用
  同样的, 债务融资也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特别的近几年来, 随着“三农”问题的提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广泛兴起, 各农村金融机构都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额度不断增加。据统计, 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类农村经济组织的贷款总额从2002 年的1334.07 亿元提高到了 2007 年的 1792.78亿元, 增长了 34.38%.
  外源债务融资重要性逐渐提高也可以从我国学者 (马彦丽) 的有关调查得到证明。该调查发现浙江省的多数合作社中大股东和经营者身份合二为一, 从而在合作社剩余索取权结构中占重要地位, 这类合作社存在非常明显的债务融资的倾向。调查 (见表1) 把合作社筹资方式分为吸收新社员的投资、老社员增资、银行贷款、政府扶持资金四种类型, 要求合作社选择本社的主要融资渠道 (可多选)。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面对新的资金需求, 多数合作社采取多渠道融资的方式, 即包括上述融资方式的一种到几种。该样本合作社的股权融资主要在原合作社成员内部进行, 同时债务融资方式受到特别的青睐。通过吸收新社员、发行新股进行融资的方式受到冷遇。


 
  但是由于各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仍然主要来源于内部成员, 债务融资发挥的作用程度小于美国。以我国学者 (韩冰、刘现武) 对 9省 107 个合作社的调查为例,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营运资金的 28.02%来自社员股金和会费, 27.42%来自合作社营销利润, 19.48%来自财政补助, 企业和个人借款占 14.76% , 金融机构贷款占9.25%, 外部捐助占 1.07%.这些数据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债务融资 ( 24.01% ) 占据的份额比前面分析的美国债务融资所占据的份额 ( 超过 50% ) 小的多。
  二、美国农业合作社更易获得债务融资的原因
  通过以上的分析, 可以得出相同的是债务融资在中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中都占据重要位置, 不同的是两者的重要及依赖程度有所差别。这主要是因为, 一般来说, 美国农业合作社比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容易通过债务融资获得资金。具体的可以从其融资渠道来源, 农业金融支持体系及合作社自身发展程度的差异等来说明。
  (一) 融资渠道
  美国农业合作社负债融资渠道来源要比中国的广泛。一方面美国农业合作社可以向其成员以及相关的成员借款, 主要包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债务凭证,债务证明书 (借据、国库券) ; 附属债务, 次要债券;活期存款项目; 另一方面美国农业合作社还可以向非成员借款, 主要包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向合作社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贷款;商业票据; 发行私募债券;工业发展债券; 公开发行债券; 资本租赁; 发行欧洲债券等等。
  而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债融资主要来源于农村信用社等银行金融机构,国家的优惠贷款,向社员及非社员个人借款的数量极其有限。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通过发行债券这一渠道筹集资金。
  明显的,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债融资渠道要比美国农业合作社狭窄的多。
  (二) 农业金融支持体系
  美国农业合作社更容易获得贷款, 这与其不断强化的农业金融支持体系密不可分。美国的农业金融支持体系为多层复合结构。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政策性农业金融支持体系, 由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品信贷公司和小企业管理局组成。二是商业金融体系。三是合作性金融机构体系。商业银行和合作农业信贷系统是农业金融支持的主体。据相关统计资料表明截至 2007 年, 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为农业提供的资金分别占农业贷款总额的 45.5% 和36.7%.而合作制农业信贷系统地位日趋上升。美国的农业合作信贷体系由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和合作社银行。其中合作社银行是这个体系中专门向给类农场主合作社提供贷款的机构。它的有12个地区银行负责向该地区合作社提供贷款, 合作社有50%的资金是从合作社银行中获取的, 是合作社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而我国农业合作信贷与美国等成熟的合作金融体系相比仍然有着较大的差距, 主要表现为:行政干预过重, 缺乏共济性, 偏离了合作制原则。
  经营分散化、服务方式单一、手段技术落后。商业化偏向加重, 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当前农村信用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资金的主要供给渠道, 通过表 2 可以一定程度上了解农村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支持情况。从表可以看出, 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比重以及占农村存款的比重都比较低, 尽管农村信用社存、贷款总额及对各类农业经济组织的信贷投入均有所增加, 但是, 总体上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占贷款总额和农信社存款总额的比重却呈递减趋势, 两者分别从 2002 年的 9.57% 下降到 2007 年的 7.44% ,7.09%下降到 5.44%.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已相当不容易, 而获得其他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更是难上加难。


 
  (三) 合作社自身发展程度
  美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历史要比我国早, 总体发展程度比我国的高。这里所指的发展程度主要从经济实力 (主要通过盈利能力水平指标分析) 和内部运行规范程度来分析。两者之间的发展程度从客观和主观上都决定了合作社债务融资的难易程度。
  1.经济实力
  美国农业合作社就其规模来讲, 是世界上最大的。1995 年, 美国农业部农村商业和合作社局的调查显示, 有4006 个农村合作社在运营, 拥有3700 多万社员 (很多社员同时加入几个合作社) , 营业额达到1122 亿美元, 净收益 ( 除去费用) 23.6 亿美元。
  而我国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小, 盈利能力低。总体经济实力水平远远低于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美国加利福尼亚的41 个样本合作社 ( Zvi Lerman, 1990) 的调查为例, 该样本通过盈利指标净资产回报率 ( ROE) 、总资产收益率 ( ROA ) 及营运利润率 ( OM) 一定程度反映美国合作社的盈利水平(见表3)。从表可知道这 41 个样本合作社保持正盈利水平, 奶业合作社的盈利水平相对来说最高。


 
  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和积累功能缺失,大多数合作社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盈利和积累, 我们对福建省的调查显示 (见下表4) 即使是全省发展运行较好的合作社,仍然有50%以上的组织未进行市场经营或经营能力不强,不能通过有效合作创造市场收益。


 
  2.内部运行规范程度
  自从合作社法实施以来,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发展很快, 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以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 截止 2009 年底, 被农业部认为较规范运行的的合作社大约只占到总体的 15%.
  大部分合作社成立的时间较短, 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未建立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利益分配、资金积累等机制, 内部运作不规范, 章程制定不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众多合作社处于经营的初级阶段, 其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管理水平、素质在内的综合能力都无法达到发放贷款的最低标准。财务报表不完整等等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对其授予信用额度和发放贷款。
  美国农业合作社内部运行更加规范, 并能随着经济的发展, 积极创新运行机制。例如新一代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更多地借鉴了股份制企业的现代管理制度,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该机制使得合作社社员数量具备稳定性和股份可交易性特征, 因而合作社的全部股金具有永久性。而资金的永久性使得银行愿意提供条件优惠的贷款。这些做法有助于民主管理原则的实现和商业化的运作, 大大提升了合作社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提高合作社的债务融资能力。
  三、发展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债务融资的措施
  (一) 丰富融资品种, 拓宽融资渠道
  一般来讲, 美国农业合作社刚开始依赖传统的债务融资, 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 债务融资的来源发生了变化, 来自于合作社银行或其他商业性银行的贷款逐渐减少而来自其他来源的资金 ( 比如说资本租赁、工业发展债券) 逐渐增加。美国农业合作社也就是通过不断地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例如, Sunkist 是第一个成功发行固定利率欧洲债券的合作社, 随后又通过商业票据来筹集资金。在1986 年之后, 众多的合作社通过发行工业发展债券筹集资金购买新的生产设备。成员存款项目为合作社提供短期资金来源。资本租赁使得资本运作更加灵活, 有利于改善现金流。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债务融资却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的贷款却又难以得到其支持, 并且政府的支持是有限的, 显然这难以满足合作社不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那么, 可以学习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做法, 并结合实际情况, 开拓更加丰富的融资渠道。
  比如成员存款项目, 通过设定利率比短期债务低一两点但有高于相对的存款利率, 吸引和鼓励合作社成员把闲置资金存入这个项目, 以解决合作社的资金应急问题。此外, 也可以通过像美国农业合作社那样发行品种丰富又符合实际情况的债券, 解决长期借款问题。为改善合作社的现金流, 通过融资租金使得资金运用效率提高。
  (二) 金融机构加强对合作社的金融支持
  美国农业合作社负债融资活动得以顺利展开很大程度是由于美国金融机构的强有力的支持。合作社拥有自己专门的合作银行, 为合作社的融资提供了重要保证。
  借鉴美国金融支持合作社发展的经验, 采取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商业性金融多管齐下,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或转型时期, 缺乏固定资产或可抵押担保, 往往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有效支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对于农民合作社贷款的瓶颈抵押担保问题, 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大胆探索, 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生产订单、仓单抵 (质) 押贷款, 凡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各类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抵押物。另一方面, 鼓励农村贷款担保创新, 除农户联保贷款外, 农村出现的由农村信用社、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会员及农业龙头企业组成合作共同体也是一种很好的模式。还要做好农业保险与农业担保的互动。
  我国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农业部下发的 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意见 中提出的五大金融服务。在具体实行中, 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模式, 对症下药, 采取不同的贷款模式, 如贷给农民专业合作社, 贷给农户, 或贷给农户但交由合作社进行资金使用, 提供生产资料给农户等方式。在议定贷款合同时, 要依据不同类别产品的生产周期等特点, 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 议定分期偿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差别利率等。
  (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自身建设
  正如前面所分析的,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经济水平不高, 资产规模小, 盈利能力差。而金融机构一方面给予合作社优惠的同时, 更重要的考虑利润回报问题。金融机构考核每笔贷款时, 必须考核经济组织的整体经济实力, 借款偿还能力, 项目的盈利能力。合作社要通过考核, 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这包括加强其人才建设, 规范财务制度, 积极探索适合的运行模式, 提高盈利水平。
  (四) 政府应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债务融资中的作用
  美国农业合作社能得到金融机构有利的支持与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而处于发展水平不高的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更需要政府的积极支持。这包括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优惠贷款, 税收优惠等等。针对目前我国大部分合作社的发展情况, 政府应在各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 提高其在合作社债务融资中的作用。一方面, 对发放给合作社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实际鼓励, 比如在财税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对形成的风险损失按一定比例补偿。另一方面, 相关政府部门应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经营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 增加资本积累, 增强发展后劲。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档案, 以利于金融机构掌握第一手资料, 实行跟踪联系和服务, 防范信贷风险。
( 编辑: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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