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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直系亲属如何申请非法入境和居留的豁免申请?
时间:2013-10-25 15:28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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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移民局于2012年2月份提出的一项新政策 'I-601 Provisional Waiver' 提案目前已经通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2013年3月4日后递交申请。以下为详细解释法案的背景意义,以及何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和申请的具体程序。
    1. I-601 Provisional Waiver 法案的背景和意义:
    在此法案出炉前,如果不符合多年前的245I法案保护,美国公民的非法入境的直系亲属(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和父母),是无法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转绿卡的。而他们一旦离开美国选择在海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就会受限于因逾期居留而3年-10年不准入境的限制除非他们申请豁免并获得批准。可是这类豁免需要人离开美国后才可以申请,并常常要等待长达一两年之久才会有结果。一旦豁免被拒人又不在美国了,就会造成至少三年甚至十年的家庭分离。
    有了目前的这个 I-601 Provisional waiver(Form I-601A) 法案,这些目前在美国境内居住的公民的非法入境的直系亲属,可以不必离开美国而向移民局申请要求豁免逾期居留的限制。申请被批准后,他们需要离开美国去海外领事馆拿移民签证。海外领事馆的过程会很简单走程序而已,因为I-601A 已在美国境内获准,领事馆官员会很顺利的发签证给申请人的。整个时间过程要根据具体的领馆的操作时间来决定,但是绝对不会长达3年之久。
    所以这个法案的最终目的就是给这类公民的亲属一个机会申请绿卡同时大大缩短他们和美国亲属分离的时间。可以说这是一个"移民小赦"!
    2. 何人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可以申请I-601A 豁免?
    如果你符合如下条件,你有可能申请I-601豁免并获准:
     (1)你是美国公民的非法入境的直系亲属(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和父母)
     (2)你目前人在美国境内;
     (3)你已经年满17岁;
     (4)除了触犯移民法的非法居留的限制你没有任何触犯任何其他条款,例如严重犯罪;
     (5)你是一个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移民申请的受益人并且此申请已经获得批准;或者,
     (6)你有一个移民申请在美国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或者海外领事馆 (DOS)等待处理中并且你已经交了签证费。
     (7)你有事实和材料证明不批准豁免会对你的公民直系亲属造成极大困难,或者移民局应该在考虑综合情况下在没有负面因素影响下选择批准你的豁免。
    3. 何人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不可以申请I-601A 豁免?
    (1)你不符合以上所诉的至少一条或者以上的条件;
    (2)你有一个i-485调整身份申请在移民局等待审理;
    (3)你在递交出境程序中,除非你的递解出境程序被暂时行政性关闭同时你在递交豁免申请的时候还没有被重新安排出庭时间;
    (4)你已经有一个递解出境的最终决定;
    (5)美国国务院海外领事馆已经安排了你在2013年一月3日前移民面试,尽管你没有因个人原因没有去,或者美领馆取消或重新安排你面试。
    (6)你无法从事实角度阐明不批准豁免会对你的公民直系亲属造成极大困难,或者移民局应该在考虑综合情况下在没有负面因素影响下选择批准你的豁免
    4. 如何申请I-601A 豁免和具体程序
    首先申请表格是移民局I-601A 表,申请费为$670 .00. 申请费任何情况都不可以免掉。申请时间是2013年3 月4日后。具体程序请根据i-601A 表格说明部分还有居住的管辖区来进行。具体移民局处理时间因为目前还无法预计。申请人将会被要求打手指模。通常情况下移民局不会面试申请人,但复杂案件移民局也许会面试申请人。豁免如果批准,申请人需要离开美国去海外领事馆面试。如果申请人不离境,豁免批准将会无效而且也不会给申请人带来任何其他的移民福利。如果豁免申请被拒绝,申请人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在移民申请在领馆没有最终决定前重新申请。还有如果豁免申请被拒绝而申请人选择继续留在美国,移民局通常不会开始递解出境程序除非移民局发现申请人有严重犯罪记录,欺骗或者对美国国土有威胁性。
( 编辑: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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