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意图声明
1795年1月29日(1 Stat. 414)的
美国入籍法案废止和取代了1790年的入籍法案。1795年法案不同于1790年法案的地方在于将在美国居住的时间从两年增加到5年,通过引入意图声明的要求,或“最初申请”,它创建了一个两步走的入籍程序,通过确认公民身份而不是天生公民。该法案规定,入籍公民只适用于“自由白人”。
1795年之前
在1795年之前,移民法律主要根据1790年入籍法案。
规定
打算入籍的移民必须前往他们的地方法院,并在提出正式申请的至少前三年声明他们的意图。在声明中,移民表明他理解,他会在入籍宣言中宣誓不仅效忠美国也放弃他以前的主权。
除了意图声明和宣誓放弃,1795年法案还要求所有入籍的人“被连接到美国宪法的原则中”并“对良好秩序和幸福有同样的好感。”
1795年之后
1795年法案被1798年法案取代,1798年法案本身在1802年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