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 简体版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Home> 移民美国> 移民法规> 移民法> > 正文
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案1996
时间:2013-10-25 15:12 来源:美国资讯网
字号:【

    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案,公法104 – 208的C部分,110法令3009-546,于1996年9月30日颁布(通常被联邦上诉法律助理称为“i-RAI-ruh”,有时缩写为“IIRAIRA”或“IIRIRA”),极大地改变了美国的移民法律。
    这个法案规定,在美国停留超过180天但少于365天的非法移民必须三年不得入境美国,除非他们获得赦免。如果他们在美国停留365天或更多,他们必须留在美国境外十年,除非他们获得豁免。如果他们在没有赦免的情况下返回美国,他们在十年之内不得申请豁免。
    该法律的宪法问题
    此前,立即驱逐出境仅在可能导致入狱五年或更多的犯罪案件中使用。根据法案,轻微罪行如商店扒窃也可能导致驱逐出境。当IIRIRA于1996年通过时,它被追溯应用于所有可驱逐出境的犯罪案件。
    然而,在2001年,美国最高法院决定,国会不打算将IIRIRA追溯应用于那些在IIRIRA生效之前承认犯罪的案件。
    IIRIRA的强制拘留规定也不断受到挑战,但没有成功。
    里德修正案,IIRIRA的一部分,规定那些宣称放弃美国国籍的人,如果检察官发现他们放弃身份是为了避税,应当从美国排除他们,这一规定后来也被认为是违宪的。
    IIRIRA授权移民局使用“秘密证据”在各种移民计划中对付外籍人士,如果该证据被认为是机密而且INS认为它与案件有关的话。批评人士质疑了这一规定的合宪性,在1999年和2000年,一个“秘密证据废除法案”被引入国会,但没有被通过。
    遣返问题
    被遣返的人可能被关押在监狱数月,甚至多达两年,才被带到一个移民董事会之前,在这里被告需要自行聘请他们的法律代表。2001年,最高法院在Zadvydas诉Davis一案中限制移民服务的能力为无限期居留被遣返者。
    911以后该法案被积极应用,至少1000名英国公民在2003年受该法案影响。

( 编辑:Lingli)
    美闻网---美国生活资讯门户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2012-2014美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