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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排华法案废除案(麦诺森法案)
时间:2013-10-21 15:40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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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诺森法案,也被称为1943年排华法案废除案,是一项移民立法,由美国华盛顿众议员(后来是参议员)沃伦•麦诺森提出,于1943年12月17日签署成为法律。自1882年排华法案以来,它第一次认可中国移民,以及允许一些已经住在这个国家的中国移民入籍。这标志着,自1790年移民法案以来,第一次允许任何亚洲人入籍。然而,麦诺森法案继续禁止华裔人士拥有财产和商业的所有权。在许多州,华裔美国人(包括美国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一直被法律或事实所否认,直到1965年完全废除了麦诺森法案。
    1943年12月17日,麦诺森法案被通过,当年中国正式成为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盟友。虽然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发展,但它仍然针对中国移民做出了特殊的限制,限制他们的年度配额为105个新入境签证。该配额是由1924年移民法规定的,它将各国每年符合资格移民的数量设为1890年该国家已经住在美国的移民数量的2%。然而,每年分配给中国的105人的数量却低得不成比例。(配额应该是每年2150人,根据官方人口统计,1890年生活在美国的华人有107,488人)。无论按照哪种计算方法,被允许进入美国的中国移民的数量都比其他国籍和种族的移民比例低很多。中国移民的数量是通过后来的1965年移民和国籍服务法案而增加的。
( 编辑: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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