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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中期选举制度
时间:2012-10-25 18:14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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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国会选举每两年举行一次。其中一次国会选举与总统选举同时举行,另一次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举行。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举行的国会选举,通常被称为“中期选举”。中期选举大都在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
    国会是美国的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国会每两年为一届。
    美国宪法规定,参议员候选人必须年满30周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且必须是选出州的居民;众议员必须年满25周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且为选出州的居民。两院议员可连选连任,且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另外,在中期选举中,除国会选举,美国部分州还将同时举行州长选举。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组成。各州州长由选民直接选出,州长任期不一,一般为4年,少数州为2年,1/2的州规定州长任期为一届或两届。按美国法规,中期选举也将改选多名州长。
    2006年11月,民主党在举行的国会中期选举中获胜,自1994年以来首次获得国会两院的控制权。里德在2007年年初开始的新一届国会中担任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佩洛西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众议院女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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