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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者通吃”是否公平合理?
时间:2014-09-15 09:55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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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总统选举的程序极为复杂,就连美国的普通选民恐怕也搞不清楚,更不用说外国人了。尽管选举日那天选民们所投的选票属于全国普选票,但总统却不是由全国普选票的多少决定的。全国普选票以州为单位分别计算,大多数州实行的都是“赢者通吃” (winner-take-all)的原则。也就是说,在一个州赢得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自然获得选举团在该州分配的所有选举人票。目前美国的选举团共有538张选举人票,总统候选人获得的选举人票数如果能过半,也就是获得270张以上,就能当选总统。
    反对选举团制度的活动人士认为,由于选举团的选举人票是基于各州实行的“赢者通吃”的原则进行分配,从而使候选人对己方和对方可以稳拿的州采取不闻不问的政策,他们只是把重点放在那些竞争最为激烈的“拉锯州”或“战场州”。另外,选举团制度也会造成一位没有赢得全国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因其获得多数选举人票而当选总统的怪现象。有鉴于此,加州活动人士约翰•科扎2006年发起了“全国普选票倡议”,呼吁改变当前的选举制度,希望把赢得最多全国普选票的候选人送到白宫
    佛蒙特州州议员克里斯•皮尔森是全国普选票倡议的组织者,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们的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你可以不用赢得全国普选票而当选总统。然而更为常见的一个大问题则是:大多数州在选举中没有起到有意义的作用,我们被理所当然地排除在选举之外。”
    皮尔森说,美国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州只能在一旁观看,等候佛罗里达、俄亥俄等几个主要的“战场州”的投票结果告诉我们谁当总统。其他州则被忽视,等于没有参加选举,候选人不来这些州竞选,他们不在这些州做竞选广告。事实上,2004年,竞选双方花费的资金的三分之二都用在对选举结果举足轻重的5个州。
    美利坚大学法律与政府系主任、马里兰州州议员杰米•拉斯金教授对此也有同感,他说:“几十年以来,绝大多数美国人都表示希望用全国普选票来取代选举团制度。今天,人们对我们的总统选举尤其反感。这是因为美国三分之二的州的选民在大选中实际上是靠边站了,原因是他们属于保险的蓝营或红营。”
    拉斯金教授举例说,例如马里兰州就是一个保险的蓝营,也就是说民主党可以稳拿这个州的选票。因此,无论是民主党候选人还是共和党候选人都不会来马州开展竞选活动。他们不会在马里兰花一分钱,我们反而被要求向其他州提供资金和志愿工作者。
 

( 编辑:wangs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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