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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政党的作用
时间:2014-01-03 14:20 来源:美国资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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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787年起草和审议《美国宪法》时,美利坚合众国的建国先贤们并没有想到政党可能发挥的作用。确实,他们力求通过种种宪法机制──如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联邦制以及由选举团(定义见下文)间接地推选总统──使新生的共和国免受政党和派别的影响。
    尽管这是开国先贤们的初衷,但美国仍然在1800年成为第一个组建初具规模的全国性政党的国家,并开始通过选举将政权从一派转到另一派手中。随之而至的政党的发展和扩大与选举权的扩大密切相关。在建国初期,只有拥有财产的男性才有选举权,但是十九世纪初,由于移民、城市的发展以及美国向西部扩展等其他民主化力量的影响,这一限制开始被削弱。在随后的几十年里,随着对财产所有权、种族和性别等限制的取消,越来越多的成年人口获得了选举权。随着选民人数的增加,政党逐渐把动员日益增加的选民作为获得权力的手段。为执行这一根本性的任务,政党日趋制度化。因此,美国的政党伴随着民主的发展而兴起;到了1830年代,它们已经打下稳固的根基,确立了强有力的地位。
    今天,从十八、十九世纪时期的政党演变而来的共和党和民主党主导着美国的政治进程。除极少的例外情况,总统、国会、州长和州议会现在都由两大政党控制。例如,自1852年以来,历届总统不是共和党人就是民主党人;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时期,两大政党在总统大选中平均获得近95%的选票。在美国50个州中,很少有非民主党人或共和党人担任州长的情况。国会或州议会的无党派或第三党派议员的人数极少。
    近几十年来,越来越多的选民称自己是"无党派人士",在很多州,这些人可按照无党派人士的身份登记投票。但是,民意调查表明,即便是那些自称无党派的人士,通常也有党派倾向。
    就这一普遍原则而言,例外情况发生在基层,特别是小城市和乡镇。在那里,候选人可能不必宣布其党派归属,或可以与其他志同道合的竞选公职者一起为推动地方上的某项举措──如城区的重新开发和学校建设──而参加竞选。
    虽然两大政党负责组建并主导了联邦、州及地方政府,但与很多民主国家的政党相比,它们往往缺少党内统一的意识形态和纲领规划。由于两大政党寻求适应美国的政治进程,务实主义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为什么实行两党制?
    如上所述,自1860年代以来,共和党和民主党一直主导着选举政治。这种一成不变的、始终由两大政党垄断国家选举的历史既是政治体制使然,也反映出美国政党的特色。
    美国选举联邦和州议员的标准方式是"单一席位选区"制(single-member district)。这意味着,谁赢得多数选票(即在任何一个特定选区赢得的票数最多),谁就当选。虽然一些州规定要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但是大多数公职候选人获得简单多数票即可赢得选举。
    与很多民主政体的比例代表制不同的是,"单一席位选区"制使任何一个选区只可能有一个政党获胜。因此,"单一席位选区"制有助于形成两个基础广泛、有足够的管理能力、金融资源和公众吸引力、能够在全国各地赢得议会选区多数票的政党。在此制度下,小党和第三党候选人被置于不利地位。金融资源少、民众支持率低的政党往往无法获得任何席位。因此,由于美国选举制度的"赢者通吃"的结构,新政党很难获得足够比例的代表和全国性影响力。那么,相对于两个政党,为何不建立财力雄厚的三个或更多数目的全国性政党呢?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人们认为两个政党已经为选民提供了足够的选择、美国人一向不喜欢极端化的政治倾向、两大政党乐于接受新思想(见下文)。
    选举团制度
    由选举团选举总统的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两党制。在选举团制度下,美国公民实际上不直接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各州选民投票选举承诺支持某位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选举人的数目相当于一个州在国会中拥有的代表的人数──即该州众议员和参议员的总和。候选人必须在50个州的538张选举人票中获得绝对多数才能当选总统。(这个数字包括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三张选举人票;哥伦比亚特区不是一个州,在国会没有投票权。)
    有关绝对多数票的规定使得第三党候选人当选总统极为困难,因为各州选举人票的归属采取"赢者通吃"方法分配(仅两个州例外)。换言之,一个候选人在一个州获得选民多数票以后──即便是微弱多数──将赢得该州全部的选举人票。在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在整个州赢得得选民票数的候选人得到两张选举人票,而在每个国会选区的获胜者得到一张选举人票。选举团制同"单一席位选    区"制一样对第三党不利,因为第三党在任何一州赢得选举人票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更不用说要在当选总统所需要的多个州获胜了。
    美国建国先贤们建立选举团制度是为了让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分享权力。在选举团制度下,竞选总统时得到的普通选票数目不能决定最终结果。因此,按照州的选举人票计算和按照全国的普通选票计算可能产生不同结果。 事实上, 美国历史上有17位成功当选的总统并未获得多数普通选票,其中第一位是在1824年选举中获胜的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 ),最近一位是2000年当选的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有些人认为选举团制度已经过时,而另一些观察人士喜欢它,因为它要求总统候选人在很多州进行竞选,而不是仅仅关注人口众多的州。
    第三政党面临的其他障碍
    鉴于美国的选举制度在长期会形成两大政党的趋势,并由于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目前控制着政府机器,他们制定出对大党有利的另一些选举规则就不足为奇。例如,若想让一个新党有资格列入州选票是一项艰难和耗资巨大的工作,往往必须提交有数万选民签字的请愿书,并且为了保住参选资格,必须有能力在其后的选举中吸引到足够数目的、达到最低比例的选票。
    美国独特的提名程序在体制上对第三党构成了又一道障碍。在全世界民主国家中,唯有美国主要通过预选推举出竞选总统、国会议员和州级政府职位的政党候选人。如上所述,在此制度下,代表一个政党参加大选的总统候选人由支持这个政党的普通选民在预选中推举。在大多数国家,政党候选人由党的组织及其领导人提名;但是在美国,现在一般最终由选民决定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提名。
    与大多数民主国家相比,美国的这种制度使党内组织比较松散,但这种普选式的提名程序使共和党和民主党得以主宰选举政治。代表党内反对派的候选人或者执意改革的候选人可以凭借在预选中的成功在党内争取获得参加大选的资格,从而在不组建第三党的情况下增加自己在大选中获胜的机会。因此,预选提名程序倾向于导致不同政见通过党内渠道被吸收,使持不同政见的人士在一般情况下无须费尽气力去组建第三党。另外,两大党及其候选人往往会调整其选举战略,以吸收表现出具有广泛吸引力的第三党和无党派候选人希望传递的信息。
    广泛的支持
    共和党和民主党力求得到广泛的支持,并往往从各经济阶层和具有不同人口特征的群体中获得支持。除非洲裔和犹太裔选民外──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通常支持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共和党和民主党在几乎所有主要的社会经济群体中各自都有大批的支持者。两党在政策立场上还表现出灵活性,一般并不严格遵循某种思想体系或政策目标。美国政党历来最注重的是在选举中获胜并掌控政府的人事安排。
    由于两大政党在各个社会经济阶层的选民中享有广泛支持,并且要在一个以中间派意识形态为主体的社会中运行,因此,美国政党的政策方针基本遵循中间路线。如上文中所指出,美国的政党还显示出高度的政策灵活性。这种非教条的运作方式使共和党和民主党能够容纳多种异见,并且在第三党和抗议运动出现时将其吸收到自己的阵营中。一般来说,共和党被视为保守党,更强调财产权和累积私人财富;而民主党则被视为较为偏左,主张采取有自由派倾向的社会和经济政策。但在实际运作中,两党在掌权后都倾向于采取务实路线。
    分散型组织结构
    除了在意识形态上比较灵活外,美国两大政党的特点是组织结构分散。总统就职后并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本党的国会议员都会对他提出的项目给予忠实的支持,国会中的政党领袖也不能指望本党成员在投票时严守党派立场。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在国会分别组成的多个核心小组(由现任议员组成)享有自主权,可以推行与总统立场相反的政策──即便与总统同属于一个政党。同样,共和党和民主党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竞选委员会也独立于党的全国委员会,由于后者的主要目标是帮助本党人士竞选总统,因此这些委员会在竞选集资方面也自行操作。而且,除了在推选代表出席全国提名大会的程序上行使权力外,党的全国性机构极少干预各州的党务。
    这种分散的组织结构在某种程度上是宪法规定的分权制的结果──联邦和州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这种分权制使属于某一政党的议员不太有必要与由本党推选的首席行政官保持一致,国会议员和州议员都是如此。
    美国的这种联邦、州和地方多级政府的体制在不同级别形成了成千上万个公职人员选区,从而导致政党的组织结构更加分散。如上所述,通过预选推举候选人的做法也使政党组织无法控制对本党候选人的提名,从而削弱了党的权力。这种情况促使候选人建立自己的竞选组织和选民基础,以便首先夺得预选胜利,然后力争在大选中当选。
    公众对政党存有戒心
    尽管美国的政治体制有着长期和浓重的党派色彩,但在美国的公民文化中存在着对政党根深蒂固、日益加深的不信任。越来越多的州和基层选举采取预选制提名国会和州政府候选人表明了公众的民粹主义,甚至是对政党的反感情绪。当代美国人对政党领袖控制政府权力持怀疑态度。民意调查一贯显示,很多选民认为政党有时混淆而不是澄清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并且认为选票上最好没有政党标签。
    因此,政党必须努力解决大批选民政党归属感日益减弱的问题。其迹象之一是"选票分投",如一位选民可能在总统选举中投票给本党候选人,而在其所在的国会选区把票投给不同政党的候选人。因此,在两党分治的时期,现任总统所在的政党往往在国会参众两院或其中一院不掌握多数。两党分别控制行政和立法机构成了联邦政府和50个州政府的一个常见现象。一些观察人士认为,选民甚至比较喜欢这样的格局,因为这种权力分配往往会使给选民带来不便的重大政府行动难以实施。
    第三党和无党派候选人
    第三党和无党派候选人虽然遇到上文中提到的障碍,但仍不时出现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他们常常能够把两大党未能正视的社会问题推到公众论坛的前沿,并使这些议题被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
    但大多数第三党往往只是在一次选举中昙花一现,随后就销声匿迹或大大减弱,也可能被一个主要政党吸收。从1850年代至今,只有一个政党──共和党──在组建之后发展成为大党,而当时是因为围绕奴隶制出现了引起国家分裂的价值观上的重大争执,它成了动员候选人参选和调动选民的基础。
    事实表明,第三政党能对选举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例如,1912年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作为第三党候选人参选,分散了通常投给共和党的选票,使民主党人伍德罗•威尔逊    (Woodrow Wilson)在选民票数不过半的情况下当选总统。1992年,作为无党派人士参选的罗斯•佩罗(H. Ross Perot)吸引了在1980年代通常投票支持共和党的选民,从而导致时任总统的共和党人乔治•H•W•布什(George H.W. Bush)竞选连任失败。2000年共和党人乔治•W•布什和民主党人阿尔•戈尔(Al Gore)所获的票数非常接近,如果绿党候选人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没有参选,戈尔就可能赢得佛罗里达州的选举人票,从而获得当选总统所需的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
    1990年代以来的民意调查一贯显示,公众非常希望有第三党。2000年大选前的一次盖洛普民意调查表明,67%的美国人希望有一个强大的第三党推出候选人参加总统、国会和州政府选举,同共和党和民主党候选人竞争。正是这种情绪,再加上不惜花费重金参选,使得得克萨斯州亿万富翁佩罗在1992年大选中赢得19%的选民票,成为自西奥多•罗斯福(进步党)1912年赢得27%的选民票以来得票率最高的非主要政党的候选人。
 
 
( 编辑:Li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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