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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债券发行程序
时间:2013-12-27 10:40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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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起人(基础资产的所有方即出售方)收集信息和进行相关调查工作,联系资产服务顾问和承销机构,共同进行交易设计。
  2、发起人寻找贷款服务机构,一般贷款服务机构由发起人兼任。贷款服务机构提供与基础资产相关的回收、管理服务,以及基础资产产生现金的收取、汇集、划转、催收等服务。
  3、发起人联系相关机构作为受托人,受托机构设立特殊目的实体,从资产出售方(发起人)购买可回收的现金流。受托机构管理、运用和处分交易的信托财产;监督贷款服务机构、交易管理机构以及资金保管机构等机构履行相关交易文件的情况;召集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并定期披露信托财产和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编制相关会计报表并安排必要的审计、跟踪评级等事项。
  4、受托机构联系相关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保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提供与信托财产有关的资金保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信托账户,执行交易管理机构或受托机构的资金划拨指令,监督交易管理机构对信托账户中资金的投资管理,定期提供信托账户信息和资金保管报告。
  5、承销机构协助特殊目的实体准备发行债券的相关文件,协同律师、会计师进行审查,以确保交易在经济、法律和会计等方面的合规性。承销机构协助特殊目的实体组织路演、召集投资者、制定债券的价格,择机发行债券。债券开始发行时,承销机构通过包销(taking down)的方式买入全部新发行的证券,将证券发行的全部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并尽快卖出持有的头寸以收回资金。(下图为发行流程图)

( 编辑: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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