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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2008年总统竞选筹资
时间:2014-11-19 09:18 来源:美国资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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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候选人布朗(Sharrod Brown)2006年8月在俄亥俄州茫特吉利阿德竞选期间,在一个咖啡店向选民发表讲话。
 
    在美国竞选联邦公职的人需要通过巨额筹款资助竞选活动,而美国政府对筹集和使用竞选资金有严格规定。选举法专家简•维托尔德•巴兰(Jan Witold Baran)在本文中解释了针对个人和组织机构为竞选捐款的法律规定,描述了竞选活动如何使用经费,并讨论了总统选举中的民间和政府资助。巴兰是位于首都华盛顿的威利•赖因法律事务所(Wiley Rein LLP)的合伙人,并在福克斯新闻网(Fox News)、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ational Public Radio)和美国广播公司电视网新闻部(ABC News)兼作评论员和法律事务分析人。
    时至2007年夏季,美国已有二十多位人士展开角逐下届总统的竞选活动。虽然正式选举要到2008年11月4日才举行,但这些参选人首先必须通过竞选争取到各自政党──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提名。两党将分别在2008年夏天的全国政党大会上正式提名总统候选人,而有意成为正式总统候选人的人须在从2008年1月开始的各州初选中争取本党代表的支持。这一旷日持久而艰苦的进程不仅    要求参选人技巧纯熟、坚持不懈、百折不挠,而且还必须有巨额资金。
    总统、参议员和众议员为联邦公职。他们是白宫、参议院和众议院中的民选官员。这些公职的竞选活动受到联邦法律的规范;联邦法律也对筹资方式、资金来源和资金数额等有相应规定。联邦竞选财务法只适用于联邦竞选活动,竞选任何州和地方政府公职(如州长、市长或州议会议员等)须遵循该州的州法律。联邦法律相对严格复杂。竞选人为开展以全国1亿多选民为目标的竞选活动,必须筹集数千万资金,但他们的筹资和使用筹资的方式受到严格规范。
    竞选活动 
    总统竞选人必须成立一个叫作政治委员会的竞选班子。政治委员会必须有一名财务员,并必须向联邦选举委员会(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登记。联邦选举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执行竞选财务法,但不负责组织选举。在美国,登记选民、举行投票和统计选票等选举组织工作属于州和地方选举官员的职责。
    在联邦选举委员会登记的政治委员会多种多样。除参选人以外,政党也必须向该委员会登记党的委员会。此外,公民个人──包括来自公司、工会或行会的人──也可以组成政治行动委员会(通常称PAC,即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这些政治行动委员会也必须在联邦选举委员会注册。  
    一经注册,政治委员会便可开始为竞选筹款。这类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必须按季度或按月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报告。报告以电子形式递交联邦选举委员会,并在联邦选举委员会的网站上向公众公开[http://www.fec.gov]。很多民间组织也建立了网站,监督对候选人、政党和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及捐款使用情况。
    合法捐款来源  
    所有给联邦职务竞选人或政治委员会的捐款必须来自个人或在联邦选举委员会注册的委员会。公司或工会不得直接捐款,但可以资助展开个人募捐活动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给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现金捐款若超过100美元属于非法,来自"外国国民",即未获得美国永久居住权的非公民的现金捐款亦属非法。已获得永久居住权的外国公民虽然无权投票,但可以捐款。  
    对捐款数额的限制
    联邦法律对个人或政治委员会捐款的数额有不同数额的限制。例如,个人给任何一位竞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300美元。这一限额是对每一次选举而言。因此,一个人可以在初选活动中为某一竞选人捐款最多达2300美元,而后在大选活动中再为这名候选人捐款最多达2300美元。夫妻被视为两个个人,因此,两人在一次选举中可以最多捐4600美元。
    法律除了对个人给竞选人(以及其他类型的委员会)的捐款数额有规定外,对个人的"累计"捐款额也有限制。在每两年一次的选举周期中,一个人为所有联邦公职候选人、政治委员会的捐款总额不得超过108200 美元。(这一限额随通货膨胀每两年调整一次,因此具体数字会有变化。)
    政治行动委员会在每次选举中给一位竞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给政党捐款也有限度,但数额高于对竞选人个人的捐款。
    因此,如果一位总统候选人希望筹集到2300万美元这样一笔对于总统竞选来说不算多的捐款,其筹资活动必须吸引捐款数额不得超过2300美元的个人,或许还必须吸引捐款最多为5000美元的政治行动委员会。为筹集到2300万美元,这名候选人至少需要有1000人提供最大数额的捐款。但更可能的情况是,候选人要努力争取得到数千人的捐款,因为大多数人的捐款不会达到法律允许的最大数额。
    竞选开支  
    竞选公职的候选人需要雇用竞选班子,需要租用办公地点和安排旅行,需要调研、发布立场声明,需要在广播电视、出版物和因特网上刊登广告,还需要举行无数次与公众见面和筹款活动。竞选国会众议员的候选人在其代表的选区开展这类活动,国会参议员的选区是整个州,因此候选人在全州展开活动。
    总统候选人的任务十分艰巨,不仅需要逐州展开竞选活动,而且在得到政党提名后,须将竞选活动面向全国。在争取本党提名的初选竞选中,各位参选人将精力集中在最早举行初选的一些州,其中包括定于2008年1月举行党内选举或初选的艾奥瓦、新罕不什尔、南卡罗来纳、内华达和佛罗里达等州。过去,其他州的初选是在此后六个月的时间内进行。但在2008年,大多数州,包括加利福尼亚、纽约和得克萨斯等大州,都决定在2月5日举行初选。选举时间表的大大缩短更要求竞选人筹集大笔经费──有人估计至少要1亿美元──以满足展开这些初选活动的需要。因为竞选委员会必须将财务向联邦选举委员会公开,所以筹集到多少资金以及被作何用途都有记录在案。这些申报──特别是2007年全年和2008年1月的申报被称为"资金首选"("the money primary")──因为它们被广泛认为是反映在真正投票开始前每一名候选人吸引到的支持率的晴雨表。  
    竞选公共资金
    自1976以来,总统候选人有资格获得联邦政府为符合条件的竞选活动提供的公共资金。在2000年以前,所有得到提名的总统候选人均接受这笔政府提供的资金,作为接受条件,他们保证将竞选活动开销限制在所规定的数额之内。但是,由于所规定的开销限额过低──往往少于主要候选人很容易从民间筹集到的资金,因此这笔资金对候选人的吸引力日益减小。结果,在2000年,时任州长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成为第一个放弃初选公共资金的主要候选人。四年后,竞选连任的共和党人布什总统和民主党候选人克里参议员(John Kerry)及迪安州长Howard Dean)在初选角逐中均选择不拿公共资金。人们广泛预期,在2008年,将第一次出现所有主要民主党和共和党竞选人(民主党竞选人爱德华兹[John Edwards]除外),都放弃初选公共资金。现在看来,最终得到提名的民主党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在大选竞选中不会使用公共资金。  
    具体开支数字
    虽然人们很难预测2008年总统选举的竞选开支额,但有一个预测绝对保险:这次选举的开销将超过以往纪录。2004年,布什总统为初选筹款2.7亿美元,获得大选公共资金7500万美元。紧接在他    后面的是后来成为他竞选对手的克里参议员──初选筹款2.35亿美元,获得大选公共资金7500万美元。2008年参加总统提名竞选的阵容扩大,捐款限额也从2004年的2000美元增加到2300美元。为竞选活动捐款的美国人现在也更多,而网上各种竞选网站所设置的电子捐款渠道使捐款变得方便容易。
    除了候选人的开销,政党、政治行动委员会和其他利益团体也会有开销。据"应责政治中心"(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估计,在2004年的竞选活动中,所有联邦职务候选人、政党和其他团体的经费总开支达39亿美元,比2000年时上升了30%。2008年的竞选开销很可能进一步升高。
 
( 编辑:wangs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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