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银行平等竞争法》(CompetitiveEqualityBankingAct,CEBA)由里根总统1987年8月份签署,该法案为加速资金到位(expedited funds availability)设立了新的规定,重新为联邦储蓄和贷款保险公司(Federal Savings & Loan Insurance Company, FSLIC)融资,同时让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可以监管营业银行援助(Open Bank Assistance,OBA)交易,包括过度银行(bridge bank)的此类交易。
此法案旨在帮助财政不断恶化的FSLIC,授权FSLIC借款108.25亿美元,并成立了一个新政府机构——融资公司(FinancingCorporation,FICO),它被授权可以再借150亿美元,用以支持储贷协会的重组。国会对这一援助开出了高价:坚决要求FSLIC在西南地区(尤其是德克萨斯和俄克拉荷马州)——储贷协会受到油价下降严重影响的地区——实行非常宽松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