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伦法案》(Phelan Act)由加州民主党参议员James D. Phelan提出,此法案允许任何美联储地区银行从美联储银行借大额资金时采用递进的贴现率。其中美联储地区银行可以选择是否使用此条款。如果接受,则每个成员银行会拥有信用额度。这样可以帮助银行从战争时候的状态转为和平时期的状态。这一措施让成员银行有时间整理并与不再生产昂贵武器并卖给政府的军火商重新谈判贷款。由于政府不再采购军火,很多军火商无法偿还巨额贷款,因此给他们放出贷款的银行则需要美联储的帮助。
1920年4月的《费伦法案》(Phelan Act)允许储备银行在委员会同意下,首先,决定每个成员银行的再贴现额度的最大值;其次,对于所有成员银行的再贴现,如果额度超过正常限额,可以确定向上的累进贴现率,这一累进贴现率应当平等地适用于所有成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