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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帮助家庭保住住宅法案Helping Families Save Their Homes
时间:2013-04-27 13:54 来源:美国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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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帮助家庭保住住宅法案由奥巴马于2009年5月20日签署生效。此法案由第111届国会通过,旨在允许破产法官可以调整美国居民主要住宅的按揭利率。但是遗憾的是,最终此条款并未加入奥巴马最后签署的法案中。
    该法对布什政府时期出台的“业主希望”("Hope for Homeowners")计划做了重大修改,并允许借款人进行再融资以获得政府支持的30年期固定利率贷款,但前提是原放款人同意接受减少还款。该法还将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以下简称FDIC)借款授权由300亿美元临时提升至5,000亿美元。此法案从新启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门(HUD)的Homeless Assistance program。
    法案主要内容
    将房屋借款人的房贷不算入最大贷款限额,从而避免破产;
    允许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门(HUD)支付法案中规定的任何联邦住房管理局(FHA)所承保的按揭贷款的全额或一部分;
    扩大了《业主希望计划the Hope for Homeowners Program》范围;
    强行批准(Cram Down)规则
    该法案包含一个条款:强行批准(Cram Down)规则,即法官可以调整债主的权利。不管是房贷债主或是有抵押证券(MBS)的投资人,如果借款人已经申请破产保护,那么法官有权利调整债主权利,例如法官可以减少借款人所要偿还的款项。民主党支持这一做法,因为这样可以保证至少五分之一面临法拍的屋主可以继续保留房屋。但是反对者认为这样会增加新买房人的成本,因为债主会考虑这一风险,从而提高利率。
    “业主希望计划”是美国房市危机时通过的住房法案中的一项计划,旨在避免止赎案发生。该计划要求美联储、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制定相关方案以尽可能地减少止赎案数量。
 
 

(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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